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1321|回复: 6

转贴]时寒冰:这套60万美元的别墅让人震撼!

[复制链接]
匿名
发表于 2009-6-26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匿名
发表于 2009-6-26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6-26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6-26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有人会拿物业税说事,我就简单算一笔帐。
那个占地面积4700平方米的物业需要每年缴纳0.1%的物业税,400W×0.1%=4000元。只要缴纳了这物业税,是不影响对这土地的永久使用权的。
我们目前没有开征物业税,政府卖地的所得收入是一次性缴纳70年的收费而已,在物业税出台以前,可以把70年的地价分摊到每年中去,可衡量两者不同的每年负担。目前国家政府部门刚调查公布70年产权的地价占房价的比重在23%左右,那400W×23%=92W元,分摊到70年,相当于1.314W/年,考虑以后有可能出台的物业税,有可能还会增加费用(当然会减少一部分行业规费),这一项费用大致是不会低于1.314W/年的。
这还是只是一个面积200平米的公寓(1.314W/年)与一个4700平米别墅(0.4W/年)的比较。而且你只有70年的比较资格,以后你连比较的资格都没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1-29 07:15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9-6-27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震死了也没有用。只能望梅止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6-27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6-27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24 04:04 , Processed in 0.213425 second(s), 14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