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开放40年,我的心中始终深情呼喊着一句话: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好! 正因为如此,作为一名82岁的老党员,我的胸前日日戴着党徽。 小时候,我家家境很不好,哥哥读书又要花钱,做弟弟的我只能牺牲求学机会,上到小学毕业就辍学了。但是,刻苦好学让我肚子里有了不少的“墨水”,特别是对书法、绘画的擅长,让我在十里八乡小有名气。 文革前,我进入信用社系统工作。 但是, 1971年12月底,我的身边发生了一起大案。办公室的一个同事竟然偷盗了由我负责保管的一笔公款!这笔公款在当时是一笔巨款——相当于那个年代10年左右的工资总收入,足以购买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 在案发后的5天里,信用社经过极其认真、缜密的核查,确认本时间段对外营业中没有任何差错,一致认定是一起失窃案。信用社领导对全体职员发出公开警告:公款一定是“内鬼”偷盗的,限定两天内如数交出盗窃的公款,不如数交出来,就上报县农行,由县农行报告县公安局,由公安局破案,到时候,作案的人将受到严惩! 那个偷了钱的人慌了手脚,连忙向公社某负责人磕头求饶。该负责人与作案人是义父子关系,他一拍桌子,定调了,这件事由顾尚文承担责任。信用社和我的举报权、诉讼权全被剥夺,公社革委会还决定把我调离信用社,到全公社效益最差、工资待遇最低的交管站当会计,如果不服从,就回生产队扛扁担! 我当然不服气,便以个人身份向上报案。可是,信用社干部不得不服从公社负责人的命令,把我的举报压下来,并且警告我,你举报,就开除你! 而那个真正盗款的人,不但平安无事,而且还得到提拔,入了党,先后在两个乡镇当上了信用社主任。可他在任上还是不争气,让他义父脸上也无光。 我心中的那个冤啊,一压就是许多年。 8年之后,改革开放的春风给我带来希望。 本来,依照党的政策,我的冤案完全可以在基层得到解决,但是,曾经的那些领导以及沿袭原先错误处理结果的那些干部不会轻易改弦更张的。 好在,改革开放让祖国步入法治社会。我必须依靠法律还自己一个清白。县、乡人大领导关心我,县政协领导更是以提案形式,要求有关基层部门为我落实政策。我的冤屈甚至惊动了省行领导。最后,省行在查清缘由的情况下下达指示,责令恢复我农村信用社职员的职务,工龄照算,按照工龄提升工资。 那一刻,我流了许多泪,心中的大石头彻底放下。 我终于回到原先的工作单位,依法、依规,重新享受农商银行职员应有的待遇。我捐弃一切前嫌,依然拼命地为农村信贷事业服务,并且继续无偿为所在行以及其它单位、个人提供书画服务。 退休后,凭着对党的深情,对单位的热爱,我依然为信用联社热情服务,听从联社调动和派遣,到下属各单位帮助美化环境,做力所能及的事。后来,我的两个儿子也依法依规先后考进了农商银行。 因为党为我落实了政策,我的衣食住行、生活起居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上世纪80年代,我老家的住房建成了平瓦房,后来又翻盖了楼房。现在,我在市区有了商品房,每天,我和老伴儿在小区里散步、小憩,携手共度无忧无虑的晚年,儿孙们也各得其所,安居乐业。 饮水思源,真的非常感谢党的实事求是的好政策!改革开放,改变了中国,也改变了我,我在改革开放中获得新生!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