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3125|回复: 0

审理聋哑人离婚案 法庭请来了手语翻译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11-14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7日上午,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在审理一起被告系聋哑人离婚案时,承办法官专门为他聘请了手语翻译,聋哑人在“代言人”的帮助下顺畅表达诉求想法。
       南通法院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诉讼权益。在民事案件中,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援助免交诉讼费用;对于因人身伤害事故残疾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用;对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对于需要进行鉴定的,可通过法律援助机构申请鉴定,并减免相应的法律服务费用。在家事案件审理中,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社会秩序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在离婚诉讼中,对于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有权要求对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离婚时抚养残疾子女一方,财产可以适当多分,离婚后生活困难的,也可以要求对方增加抚育费用。侵权案件中,因人身损失致使受害人身体残疾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及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据了解,今年1月-10月,全市法院共审理涉及残疾人案件362件,未出现涉及残疾人案件的涉诉信访和投诉现象。
南通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19 22:47 , Processed in 0.387290 second(s), 14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