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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公布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和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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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2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正式公布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和界定标准,今后,棚户区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控制在《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明确的中心城区范围,并符合相关标准。


  通知明确,棚户区是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包含集中成片棚户区、非集中成片棚户区、城中村、旧住宅区等。危房评定为C、D级,或存在建筑结构简易、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较长、抗震性能不足、使用功能不完善、存在消防隐患、基础设施不全、公共服务薄弱、影响城市景观和规划等相应情形的房屋方可界定为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工业建筑、建筑年代较短的房屋或单独门面,原则上不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实施的房屋征收(搬迁)改造项目不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来源:江海明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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