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36017|回复: 1

少有从一而终的爱情 也难见不憋屈的第三者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7 16:31
  • 签到天数: 2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8-10-1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中秋刚过,吴秀波和陈昱霖的瓜还没着落,凭借陈昱霖单方面在朋友圈说的一段话,没有吴秀波方的回应,大家也不能坐实哪一方,不管吴秀波是否沾花惹草、婚外情、地下情7年,甚至不止一段婚外情,我们在陈昱霖的文字中,除了看到事情的曝光,还有陈昱霖的痛苦。

    她付出了什么?


    精神上被洗脑七年,甘愿被控制,失去自我:

    “七年 我被你拿佛经洗脑……让我不拍戏”,最后“被你无情抛弃”。

    在陈昱霖的微博中,也能看到她发过信佛相关的内容:



    生活上失去工作和亲情,全身心围绕着吴秀波,为其洗衣做饭,长时间窝在酒店不出门:



    “在横店……陪着你拍XXXX整整呆了333天 每天给你煮粥煲汤洗衣服 淘宝养生照顾你……”

    最后得到了什么?


    七年见不得光的地下情中,先后被两个“小三小四”发信息骚扰、人生第一部女主戏在崩溃和哭泣中度过。


    被三番五次骚扰致患上抑郁症,甚至被动手……

    陈昱霖牺牲了所有自我时间精力和事业,换来了七年梦碎和一场抑郁症。

    众所周知,吴秀波早有家室,妻子何震亚,生了两个孩子,甚至之前在采访中也表示过爱自己的妻儿:


    “为老婆购买十几万的手表作为生日礼物……家里所有的房子、车子都写着妻子的名字,存款也都在妻子手上……”


    在这样的前提下,陈昱霖还是飞蛾扑火的甘愿做小三七年。

    而这次的曝光,也被调侃为“小三手撕小四”。而提到陈昱霖的报道中,大多以“小三”带过了:




    陈昱霖的微博下面,也大部分在骂她是小三:



    其实,不管陈昱霖的曝光是不是实锤,也劝广大女性同胞们千万不要做小三。

    天下的小三 没有不憋屈的

    姬姐不站在道德制高点去评判什么才是最正确的,抛开道德底线或舆论压力不谈,为了自我保护,也为了开心幸福,建议那些粘人的、不成熟的小女生们,千万不要去做小三,当然除了那部分具有很强独立意识,经济各方面自主且能接受开放式性关系的女性们。

    做小三无非就两种下场,一种是上位成功;

    一种是永远见不得光,甚至最后被无情抛弃。

    假如上了位,你有可能面临的就是重蹈其前妻的覆辙:你跟那个男人的感情从充满惊险刺激的婚外情,归于平静的柴米油盐的正常婚姻。

    你们也会陷入他与前妻遇到的问题中:为生活琐事烦心、为家庭小事争吵;(参考《我的前半生》中凌玲)

    而眼前的男人既然能够寻求第一次刺激遇到你,也有可能再次寻求其他的刺激,你必然会对他的信任感极低,无论他还有没有第二次,你上位后的日子,肯定也充满不安全感。(参考《回家的诱惑》)

    这时候你也并没有立场再抱怨什么,毕竟这是你自己去争取来的关系,这是第一种憋屈。

    假如上不了位,你就只能像陈昱霖一样,永远活在“酒店里”,永远见不了光,你也将失去正常女孩能够享受的正常的恋爱,以及在恋爱中的被公平对待,即使遭遇了小四小五,你还是没有立场说什么,毕竟你自己本身也是一个插足者;

    而一般人要是不能接受开放式性关系,又想时刻呆在对方身边,既要顾及原配,又要提防小四小五,更是憋屈。

    原本你想要的只是一份能满足你少女心的恋爱,最后变成一个仇恨全世界的怨妇。

    恋爱双方本就是你来我往公平对待,假如你能够接受除了彼此,还可以找别人这种恋爱模式,那你找一个同样观念的人,你们之间就省去很多麻烦;

    但假如你是一个追求一心一意的人,你却找了一个婚外情出轨你的人,那你们之间的关系就是不平等的,你们的恋情也不可能是正常的,你在选择这条路的时候,就主动放弃了平等的位置和自我,你将面对的是迎合对方的时间安排,迁就对方的“不得已”。

    等到把你的年纪拖大了,对方找到了新的刺激,最终等待你的,可能就是被抛弃。

    陈昱霖的痛斥和遭遇,在一定程度上,我同事认为她是自找的:






    “你明知道对方有家室,他再来对你暧昧的时候,那就已经很明显是渣男了”

    是的,在成为第三者的时候,你就已经知道对方的渣男体质,而你明知你追求一心人,还对对方抱有“一心一意”的期待,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失望受伤。

    从一开始,你的愿意,就将对以后受伤害的自己负一定责任。

    所以女孩们,假如你追求一心一意一双人,希望你慎重考虑恋爱的人选,不要选了错的人,还坑了自己。



    南通0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10-3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18 18:53 , Processed in 0.301704 second(s), 14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