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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一女子微信群内发布辱警言论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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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5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日前,通州公安迅速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经查,2018年8月7日,李某(女,35岁,通州人)通过微信群发表攻击交警的的言论,其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妨害了社会管理,已构成寻衅滋事。目前,通州警方依法对李某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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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查处

  2018年8月13日,通州公安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进行了公安行政处罚告知。李某利用网络平台发表攻击交警言论,其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妨害了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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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链接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来源:江海明珠网
南通0

点评

点个赞,执法就因该严格  发表于 2018-8-16 10:54
匿名
发表于 2018-8-15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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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5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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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5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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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5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不是说言论自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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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8-8-15 14:3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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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5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好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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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5 14:3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北京
呵呵,厉害啊,执法之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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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5 14: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xnnwz01 发表于 2018-08-15 14:28
不是说言论自由吗

言论自由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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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范围?这个范围到底多大?大小谁说了算?  发表于 2018-8-16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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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8-8-15 14:4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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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8-8-15 14:5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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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5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5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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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  发表于 2018-8-15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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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8-8-15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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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5 14:5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这样的话,估计所有人都要抓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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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5 15:02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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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8-8-15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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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5 15: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避暑山庄 发表于 2018-08-15 14:59
这样的话,估计所有人都要抓起来了,

美国特朗普人像在街上被人拉着游街,被人随便踢一脚的,那不是更不得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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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5 15:0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唉,敏感词汇发点就好啦,不行用拼音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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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8-8-15 15:1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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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5 15: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要言论自由,你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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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5 15: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国家的威严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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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5 15: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警察不能骂的,受法律保护的,老赖随便玩,只要不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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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5 15: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早就说过,老百姓违法的话,不能说,违法的事,更不能做,南通的警察叔叔们动作很快的。但他们自己违法乱纪,你想追究他们违纪,那就比登天还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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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5 15: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微信上有一个敏感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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