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州区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处理办法的通知》(通政办<2010>182号及通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公有住房清理工作的通知》(通教财<2014>17号)文件要求,明确学校公有住房“不得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 二:通州区教育局依据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市城镇集资建设住房暂行办法的通知》(通政发<1997>287号),经向区住房保障中心核查,西亭高级中学校内住房均为“公有住房”。 三:西亭中学在2017年6月决定和宣布允许公房由个人私下出租并获取全部租金,明显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悖,决定发出后,10多位老同志当面向西亭中学以瞿国华校长为首领导班子指出错误并且多次前去通州区信访办信访和了解情况,但西亭中学领导班子坚决不执行通州区政府及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允许学校部分公房可以由个人出租牟利的决定,并对租住在学校公房里的学生家长个人及车辆提供自由出入学校等“特殊权利”,其他学生家长对此意见很大!需要提到的是,西亭中学现任副校长任##作为西亭中学该错误决定的制定者其实也是最大的获益者,其岳父(岳母非西亭中学职工)遗留下的西亭中学公房也在学校允许由个人出租并收取全部租金的名单中,个中是否存在一定的问题? 四:在新中国建国70周年到来之际,国家主 席也强调严格执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西亭高级中学这块土地上,通州区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处置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0)182号)和通州区教育局《通教财【2014】17号》等上级文件却沦为了废纸,不执行的情况下竟然学校领导班子还出台了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悖的决定,并且坚决执行了该错误决定,并且某主要领导当面在多个场合对老同志们豪言,不管你们去哪儿反映,信访你们想去哪儿去哪儿,该错误的决定是肯定要实行的!其对上级文件之藐视,态度之嚣张令人不仅哑然,难道在西亭高级中学这块地上出了一个“土皇帝”?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