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利剑 一份 税务告知书揭露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偷税秘密 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被南通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立案以后,税务局2016年7月28日开出了处罚决定书通地税稽罚【2016】52号,根据处罚决定书及罚款入账情况南通地税局2016年8月22日书面答复举报人:“会计核算不规范,成本资料、费用凭证残缺不全,企业所得税难以查账征收,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决定实行核定征收,”税务局偷梁换柱,将国家税总规定的核定征收比例由8%改为0.8%,更奇怪南通地税稽查局副局长吴雪彬在江苏省地税局答复举报人,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没有罚、无需罚、不必罚(税务处罚决定书中也无此项)。那告知书中所列南通十建补交企业所得税2346299.33元去哪儿了?可见南通地方税务局黄林华、印建华、唐栋辉等人公然包庇南通十建集团,偷逃国家巨额税款,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烦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深入调查,严惩违法违规人员,挽回国家巨额损失。请媒体及广大网友进行监督。 file:///C:/Users/DELL/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jpgfile:///C:/Users/DELL/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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