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9430|回复: 0

墙体改造 这些忌讳不可不知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6-4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砸墙、敲地往往是老房翻新不可避免的施工项目,但一些砖混结构的老房子在拆改时尤其需要谨慎。砖混结构的墙体首先起到承重抗震的作用,其次才是围护分隔的作用,随意改动可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安全隐患。/ \# V1 j7 r! \+ ?; J- A9 H

墙体改造篇:

老房房型多为一居室或两房少厅的格局,厨房、卫生间、客厅等空间可能会特别狭小甚至缺失,很难符合如今业主的使用需求,空间规划成为了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但业主在重新规划空间,履行自己创意的同时,一定要注意承重墙的养护与具体空间的可用性两个问题,不要将房屋格局的改变随意建筑在自己的喜好上,而完全不顾安全风险。

大管家支招:

1.由于承重墙直接关系着整幢楼的受力能力,拆除会影响全楼的安全性,所以切勿随意拆除,翻新时也要注意它的加固与养护。

2.如果非承重墙仅为室内的分割墙,则可拆除。但若属于全楼的外立面,影响整个楼房的美观,则需在有关部门的批准下才能拆除。

3.由于老房时间较长,原房型图可能存在遗失、不清的状况,改造前应先请教专业人士,严格参照相关规定施工。任何墙体拆除后,也必须对残留部分进行修补,以免有所隐患。

空间交换的可行性篇:

受到老房空间和格局的限制,有些业主会考虑将阳台作为厨房,或者将客厅的一部分并入卫生间或厨房间,但是,这种做法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一经发现很可能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具体法令要求有哪些,大管家为大家一一道来。

大管家支招:

1.根据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业主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2.此规定属于禁止性规定,不存在相关单位或部门批准就可拆改的问题。因此任何单位,包括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是原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都无权批准和同意上述拆改活动。

3.如果业主执意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使用中产生的噪音、渗水、开裂等问题,将会严重侵害邻居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说,只要邻居将侵权人诉至法院,法院会判决侵权人停止施工,恢复原状,并承担全部备尝责任,所以业主切忌擅自修改。

乐雅大管家留言:老房之所以称之为老房,外观失新倒是其次,房屋基础设施的退化才是关键。若是想使老房重获新生,"硬件"上一定要翻新到位。

- l+ A6 ^, F6 M& I) Q

  L9 q1 t, S4 Z: I南通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25 11:59 , Processed in 0.188087 second(s), 11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