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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首例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宣判 “铝包子”老板判刑又判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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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8-4-12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南通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海安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过近3个小时审理,海安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史某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同时判令史某某在当地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万元。
      2016年5月,家住海安县城东镇的“90后”青年史某某,在该镇某安置小区超市门前设摊经营小笼包生意。为使包子外观更好看、口感更松软,史某某在加工包子过程中添加了含铝的香甜泡打粉。去年4月,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史某某早餐点发现了400余包“香甜泡打粉”,包装袋上注明主要成分是硫酸铝钾。经送检,包子皮中铝的残留量为215.9mg/kg,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海安检察院审查时发现,史某某较长时期一直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从事包子的生产经营,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遂对史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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