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南通消防支队、崇川消防大队包庇被处罚单位故意推诿 拒不履职 我们于2017年12月26日向贵部举报南通消防支队、崇川消防大队包庇被处罚单位-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故意推诿,拒不履职。举报以后南通消防支队崇川大队才将“南通十建集团消防违法行为的情况”通过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向南通市崇川区政府进行书面汇报,南通市崇川区政府谭区长已于2018年1月批示南通消防支队崇川大队“做好依法行政跟踪处理”。崇川消防大队接到政府批示后并没有对被处罚单位根据处罚决定书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还一味的以厂房违规改变用途到处可见,无法执法进行推脱,公然包庇被举报人-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导致被处罚单位至今快六个月一直仍在生产、经营、继续使用。存在严重消防隐患,危及国家和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坏社会影响。南通崇川消防大队有损“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军人形象。与被处罚单位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司光吾在外扬言让消防只罚几个钱就了事相印证。 总之,执法部门和被处罚者拒不履行,执法不严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举报人与南通消防支队、崇川消防大队数次沟通无果,仍拒不执法,请领导百忙之中关心一下,敦促南南通消防支队、崇川消防大队尽快依法履职,对被处罚单位按照处罚决定书采取强制措施,维护法律尊严,同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给举报人、给公众一个合理、合法的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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