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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公安局陈旭局长查收!《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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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6 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申请书》
申请人:张宝均,男,汉族,1953年7月1日,住址: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秦灶街道秦北村二十组32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机关依法履行保护申请人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包括宅基地、农耕地耕地、自留地及养殖场)安全的职责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在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秦灶街道秦北村二十组32号拥有合法房屋、农耕地、自留地以及养殖场,港闸区为加快所谓物流园项目的工程建设需要,对申请人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因至今未与拆迁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所以申请人未搬迁。
自拆迁以来,拆迁人和拆迁单位采取威胁、恐吓的方式逼迫当地被拆迁户搬迁,致使申请人也无法正常居住。2015年1月10日晚,为逼迫申请人搬迁,腾退土地,对申请人及家人进行不同程度的殴打,申请人当即报警,简单处理后将申请人送往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脾脏碎裂摘除、右股骨颈骨折做全髋置换手术(右)、胸骨骨折,至今需至医院接受治疗,但至今警方也没有就此次事件进行刑事调查,犯罪分子一直逍遥法外。
2016年至2017年至今,该地块尚未征收但该地块又有不合法的建设项目在实施,对申请人的人身及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至今三年中,申请人多次向贵单位申请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2018年4月3日,上午9时左右,街道主任和秦北村村支部书记徐建成带着不明身份近百人,架绑申请人,强行破坏及强征申请人和“石桥路北延工程”搭邻的农耕地。
2018年年初申请人通过信息公开得知“2017年度第1批次(16挂)建设用地的批复”及“石桥路北延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月,申请人已向江苏省人民政府提出复议,以1、征地报批程序违法,侵害了申请人知情、确认、听证权利。2、征收土地单位未对失地人员进行合理补偿安置,未落实社会保障费用,3、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征地错误。【参考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2004] 2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规定:“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等】,综上该批复涉案的“石桥路北延工程”违法施工,未批先占,无证施工的违法情形,以上述三项要求省政府撤销这两项批复。在2018年3月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已受理,并以书面形式告知。
2018年3月,申请人通过信息公开得知,“石桥路北延工程”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及相关其他手续。
综上,所谓土地征收,申请人并未在《征地涉及到的农户签名表》上签字确认。征地程序错误,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在受理调查当中。石桥路北延工程,没有施工许可证,申请人也并未于任何形式与任何一单位签署土地征收流程,因此申请人的财产不容被任何人、任何单位损害。
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不能因为任何事由而非法侵害,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负有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义务,为了避免侵害的再次发生,希望贵机关能够及时履行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能够及时的制止这样目无国法的行为,保住申请人的房屋,保护申请人及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 》中要求,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
为此,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保护申请人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包括宅基地、农耕地、自留地及养殖场)安全,请及时回复。如果贵机关不履行或迟延履行职责,致使申请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受到侵害,申请人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相关机关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此外,申请人在未及时得到贵机关帮助的情况下,对于胆敢再次向申请人威胁恐吓、强行损坏和强占申请人财产的人员,申请人将已任何形式依法正当防卫,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侵权人自负,同时申请人将追究贵机关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此致
南通市公安局、南通市港闸区公安分局
                                          申请人:张宝均
                                            2018年 4月 6 日
抄送:江苏省公安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移除江苏省政府虽受理,但是并未对下级单位通知制止此征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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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除石桥路北延工程,至今无施工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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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除石桥路北延工程肆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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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除油菜花虽高,却挡不住石桥路北延工程的基本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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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除2018年4月3日,上午9:00 ,挖掘机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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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除2018年4月3日,为强征土地而来的城管还是不法分子?请南通市公安局迅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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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除强征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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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除地被强征,油菜花凋落。。。。。不法之徒,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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