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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基金股东减持监管细则出炉,解禁期与投资期限反向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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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北京
3月2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近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沪深交易所出台细则,明确对专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投基金减持起所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进行差异化监管政策。
《规定》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创投基金所投企业上市解禁期与投资期限反向挂钩政策。
包括四项主要特点:
一、为引导基金精准支持创业创新,仅当创投基金所投资早期中小企业或技术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后,创投基金方能享受政策。
二、为鼓励创投基金更好支持创业创新,仅当基金所投资早起中小企业或技术企业,所投资金额占比50%以上方可享受政策。根据现实情况,针对政策发布前后的创投基金采取不同的认定条件。
三、为倡导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将投资满36个月作为分界线,真正实现反向挂钩。
四、为便利创投基金的退出,又避免对市场的影响,一方面通过调整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减持节奏,实施反向挂钩政策,另一方面,减持比例,大宗交易受让方、持股期限的要求不变,谨防大比例集中减持。 
(原标题:《证监会进一步明确创投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差异化监管政策》)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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