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3924|回复: 0

为“兄弟情义”窝藏罪犯 一男子被启东法院判刑七个月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3-1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明知朋友聚众斗殴犯了罪,为了“兄弟情义”帮其逃跑,并为其提供隐藏场所和财物。近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对张某庆犯窝藏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某庆有期徒刑七个月。

  张某庆,辽宁本溪人,曾因犯盗窃罪于2015年12月获刑。2016年12月5日,李某某纠集严某某、毛某等人在启东市汇龙镇某KTV聚众斗殴。6日凌晨,张某庆通过电话获知李某某斗殴消息后,赶到启东市汇龙镇某宾馆与其汇合。汇合后,经商议,由张某庆安排参与斗殴的严某某、毛某等人藏匿,以逃避公安机关的处罚。

  当天凌晨,张某庆驾车载着严某某、毛某等人来到自己曾经打工过的苏州市昆山市,并通过朋友崔某某将相关人员藏匿于昆山市某酒店。几天后,张某庆将严某某、毛某等人从昆山接回启东,出于所谓兄弟情谊,张某庆帮助他们借用自己朋友王某某所有的位于启东市南阳镇的某处房屋,并提供被子等财物,供严某某、毛某等人继续藏匿。

  2016年12月21日,张某庆被启东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后,张某庆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庆明知严某某、毛某等人的犯罪事实,却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务,并帮助逃匿,其行为已经构成窝藏罪。综合张某庆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启东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南通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19 22:48 , Processed in 0.122456 second(s), 13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