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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谁来惩处启东书吕四港镇吕滨村3组恶霸队长张红娥及其姘夫周件林恶劣无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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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4 16:36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四川

1.2016年7月23日,张红娥纠集她姘夫周件林、她婆婆、她小叔子夫妇5人,对军属陶金娣进行殴打侮辱,致使陶金娣衣服裤子被她姘夫撕破,身体多方红肿受伤,行动障碍。至今未进行任何赔偿,也未赔礼道歉。
2.2016年8月,违规修建房屋,并把粪坑建造在公共的排水沟上。非法的粪坑不受法律保护。
3.张红娥家的粪坑原先在她家的旧小屋西北方,在未与陶金娣、陶明华家商议的情况下,故意把粪坑搬到陶明华家的大门前方,不仅违法,而且没有道德。
4.2017年9月12日,张红娥及其姘夫周件林再次对陶金娣实施殴打,致使陶金娣身体多处受伤住院,共花医药费6千多元,至今未赔一分钱。
5.因为张红娥家非法占用排水沟,所以她家后面的场地在有争议的情况下不能浇注。在非法建造粪坑的问题没有解决前,张红娥又违法使用粪坑贮粪,在2017年11月20日在陶金娣、陶明华吃早饭的时间故意出粪,陶金娣出门阻止,张红娥的姘夫周件林把陶金娣推倒在地(当时有出警的警察在场亲眼目睹,并有执法记录仪记录),造成陶金娣的腰部损伤,至今未愈,严重影响了陶金娣、陶明华家的正常生活。
6.张红娥分别在2016年6月29日和2017年11月25日两次用粪坑里的粪便作为武器,往陶明华家的场上、陶金娣的身上泼粪,并对陶金娣进行谩骂,已构成侮辱罪,均有照片、视频为证。
    张红娥这个生产队长,公公当了,婆婆来当,婆婆当了,她来当,难道生产队长都可以世袭?且作为生产队长的张红娥,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成为村民的行为道德楷模。现在,非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公然践踏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不仅道德败坏,行为可耻,还依仗权势,对军属和普通民众公然欺辱,公理何在?法理何在?   
现请求有关部门对于张红娥及其姘夫周件林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制止及处罚,对陶金娣的人身伤害予以赔偿,并把粪坑搬移到无争议的合法区域。


补充内容 (2018-9-5 13:12):
可能有的人要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说真心话,我不想与相关官员为敌,如果不是逼到迫不得已,我也不想这样。
1、村委会。我最不该得罪的就是村委会,毕竟大家一个村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有的村干部与我家还有点亲戚关系。但是,村委会的有的村干部在我母亲被李水根家人殴打后,见我们选择了忍让(我当时想,我们又长期不在家,该吃亏就吃点吧,只要问题不大就行)。在所谓调解与张红娥及其袁氏家族的过程中(压根没有进行任何调解),更加变本加厉。不光伪造相关材料,还采取欺骗的手段。我母亲第一次被5人殴打后,我也给村支书打过电话(当时我也不知道具体情况),村支书答应对方赔礼道歉,赔钱。但是呢?不光没有赔礼道歉,村委会竟然还帮他们垫钱。而且有的村干部还扬言,告到中央还是我们办,在南通范围内你们是告不倒他们的!关键是张红娥及其袁氏家族相关人员在后面的事件中,变本加厉,不知廉耻,一味地挑衅放狠话。说什么“打了也白打,反正不会赔一分钱”“我今天又送了钱,怎么样”,更有甚者,还进一步到我家门口来辱骂挑衅甚至再次动手打人,泼粪,竟然当着警察的面殴打我母亲,辱骂挑衅我母亲,难道真的像有的干部和群众说的“他们家有关系?”村委会在后面所谓的调解过程中,为什么还一味的要求我们让步?村委会明知张红娥家违法在先(填埋农田水利设施),我家修建挡土墙,并没有妨碍他家什么事,为什么修到哪推到哪?修建挡土墙的目的就是想与他家划清界线,后来在几次所谓的调解过程中,张红娥说什么就是什么,再叫我母亲让步?请问村委会的领导们,叫我们往哪里让?真的我们就不能回家住了?
2、吕四港镇边防派出所。其实有大水冲了龙王庙的感觉,当兵的何苦为难当兵的!我们都知道张红娥及其袁氏家族相关人员是什么问题?他们是有关系不假,但是大家应该都能过得去吧!说老实话,如果没有拘留罚款我母亲,我早就想过去了。但是,在南通边防支队的介入下,在开始大家都同意调解的情况下,反而拘留罚款我母亲!这是什么意思?想一边打,一边讲!再说你们不什么正当理由拘留罚款我母亲!难道就几个所谓的证人证言?没在场的都能当证人提供证言?不清楚的所谓录像都能成为定罪的证据?而且,我母亲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在我们举报,相关政府部门不作为的情况下的维权之举!张红娥家的化粪池是合法建筑吗?连镇政府都说没有完全补办合法修建手续,村委会都说张红娥填埋农田水利设施,你们几次与村委会联合办案,具体情况不清楚,不清楚的话,也应该搞清起码的合不合法吧!连基本执法常识都不管,就执法,让我们怎么想?让旁边的老百姓怎么想?你们为什么还两次到无锡,威胁我母亲?你们怎么想的,你们很清楚!你们为什么在我母亲当着你们面被周件林推倒受伤的情况下,不管不理?我母亲到你们派出所再次报警也不受理?在我母亲要求进行伤情鉴定,你们还是不理?我不需要你们做到绝对的公平公正,但起码的良知总该有吧!有的问题,我与刘所长说的很清楚!
3、镇政府。个别混帐不想在这里哆嗦。就是镇政府在每次信访处理过程中,为什么不认真调查核实?
4、启东市政府。我们前前后后,在市政府范围之内反映过几十次左右,一年多时间。市政府为什么不去调查核实?反而听下面的片面之词!有人说市长书记不该为此事担责,难道在启东市范围内,相关机构和官员不依法行政执法,市领导没有责任?导致群众一而再再而三的反映情况,甚至上访,还是不管不理不查,这是勇于担当的精神?这是树立“四个意识”的表现?在我们单位发函的情况下,连起码的回复都没有,这是在讲政治?这是双拥模范城该有的表现?你们说,市长书记该不该担责?当然,还是我说了不算!难道真像他们说的,在南通范围内不要想告倒他们?
5、对不起的人。在我维权过程中,我的朋友们出过不少力,特别是一个没见过面的朋友,帮我很大的忙,在没来得及感谢的情况下,事情就已经不好控制了,在此向您致以军人的敬礼!并向您诚挚地说声对不起!在我心里,长期不在身边的母亲受辱事大!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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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4 20: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四川
这种恶霸竟然没被处理,难道关系很硬,派出所都成了他家的看门狗,身为共  产 党的干部竟维护恶人,充当打手,行为更可耻。

补充内容 (2017-12-27 15:04):
言语有点过激,不好意思。请广大的警察同志们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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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4 21: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广东
放心这帮人迟早会被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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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4 21:5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到信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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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4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变天了?军属也会受到如此欺凌。吕四党去那儿了,人民政府息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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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12-14 23:1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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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5 05:2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是党员吗,是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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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12-15 06:3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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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5 07:1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你不相信政府和法律,我们怎么能相信你说的话多少是真的。就是真的她们为什么要对你这个样?恶霸村霸是对全部的人都要进行行凶的,而她是只针对你们家的。想想吧别把网友当傻逼。但如果你是恶人,我本人认为她这样对你情由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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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5 23:0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四川
我母亲第一次被打,明显不适用村调解,吕四边防派出所依调解办。今年11月因粪坑事,适用调解,却充当恶人的走狗。这不是在保护恶人是什么?还穿着一身武警服装,不知这种警察要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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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5 23:0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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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经验,还是依法律?依正义良知还是依男盗女娼?如果都依你经验断事,那就天下太平了,那你这把扇真是仙人指路。还请你理个是非曲直再依你经验来。如果我有正常渠道,也不会在这费话。如果是非对错都不分,还是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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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5 23:2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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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5人殴打一位65岁老年人是农村一般纠纷?多次殴打老人是纠纷?请你洗洗慧眼,有点正义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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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7 11: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四川
现在吕四边防派出所公然充当看门狗,真是亵渎灵魂和神圣的军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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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12-26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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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12-26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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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6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把粪坑建到人家大门前方的行为都该遭天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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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7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呵,
军属,
全国各地这么多,
退伍军人都有军属,
军属与邻里矛盾有啥关系!

村里一个队长有啥权力,
你这帖子,
多半夸大其词,
添油加醋!

还厚颜无耻,
说某某人是其姘夫,
到底谁是恶人,
由当地老百姓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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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7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jsmslwd 发表于 2017-12-17 11:46
现在吕四边防派出所公然充当看门狗,真是亵渎灵魂和神圣的军服。

呵,
派出所和你家有仇嘛?
他们只会针对你这家人嘛?
好好从自身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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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7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
我想说说派出所的处理方式,邻里纠纷,第一时间不应该是调解吗,不要因为一件事去抹黑他们,第一次被打当时有没有报警,有没有谁能证明被谁打,打的伤势构不构成治安处罚的标准,派出所确实要根据法律法规做事,不能你说什么都信,就像你去法院告别人借你钱不还,你要拿出证据证明借过钱,并且你要了他不还,不是口头说说就好了。为啥这件事我会评论,因为上周末刚听一个朋友讲在派出所工作时的春节,每年他都值班(因为其他同事是外地的,要赶回家过年),他老婆孩子陪他在所里过年,每次吃年夜饭,刚端起碗就被报警电话叫走(过年农村放鞭炮,最容易点燃那些干草),处理完一起接一起,饭热一次又一次,就是吃不完整。所以,不要一杆子打死,直接说派出所是走狗,寒了民警的心,我们有紧急事情第一时间还是想到的是他们,不一定都是坏人,没有他们,很难想象。以前只要看到城管和小摊贩的新闻,我总会下意识的觉得城管真坏,但是现在不这么想了,并不是所有人这样,不要去否定一个团体,不要那么偏激,这样告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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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7 14: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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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7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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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7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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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7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四川
wowovo 发表于 2017-12-27 09:40
我想说说派出所的处理方式,邻里纠纷,第一时间不应该是调解吗,不要因为一件事去抹黑他们,第一次被打当时 ...

非常感谢你的关注,也谢谢你的忠告。我的话是有点过激,与派出所也没有仇恨。我也承认派出所的大部分民警同志很辛苦,不容易,但有些事情的确让人想不通,三番五次问情况,反映问题,连个起码的答复都没有,就一句大家都有问题,怎么让人信服?特别当处罚决定书下来后,你们告的时候,什么材料录像都有了,既然都判了,为什么没有个明确的认定,让大家都清清楚楚不好吗?有必要遮遮掩掩吗?现在老百姓就是有一点非常气愤,就是信息的不对等,相互之间,主要是权力部门与普通老百姓之间的沟通太难了,这很有可能导致误解,这是很有可能的。但是,一旦老百姓主动询问,就应该好好说明下情况,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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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7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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