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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人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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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4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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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无需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一)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的;
(二)        被告人可能被处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的;
(三)        主张因见义勇为或者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而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四)        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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