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4174|回复: 0

违反工作纪律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11-30 16:27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问:《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做出处分规定,其中第一百二十五条是兜底条款。如果党员干部在森林防火、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该如何处理?

  中央纪委法规室: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做出处分规定。考虑到党的工作内容丰富,包括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以及对外联络、巡视、机关工作等,《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设定兜底条款,主要是对其他违反党的工作纪律行为做出概括规定。党员干部在森林防火、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现有法律法规已做相应规定,应当依法处理;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可以适用《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中纪法衔接条款予以处理。
南通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22 10:36 , Processed in 0.171798 second(s), 17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