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享受尊老金的老年人必须具有哪些条件?
答:享受尊老金的老年人必须具有本市(如皋)户籍,并且年满80周岁以上。
2. 尊老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尊老金发放标准根据老年人的年龄确定,具体发放标准是:80—89周岁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发放,90—98周岁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99—104周岁按每人每月360元标准发放,105周岁及以上按每人每月420元标准发放。
3. 尊老金发放经费如何负担?
答:尊老金发放实行分级负担:80—98周岁老年人的尊老金,由市、镇(区、街道)两级财政各负担50%、10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尊老金,由市财政承担。
4. 尊老金发放工作有哪些程序?
答:尊老金发放工作经申请人申请、社区(村)核实申报、镇(区、街道)审核、市老龄办审批后,市财政局依据市老龄办审核享受尊老金人员名单和金额,将市财政承担的资金下达到各镇(区、街道),各镇(区、街道)及时足额筹集镇负担资金,每半年发放一次将尊老金打卡发至每位老人。
5. 享受尊老金的老年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我市的如何处理?
答:享受尊老金的老年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我市的,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应当及时向镇(区、园)报告,镇(区、园)要及时上报市老龄办,并于次月起停发尊老金。
6.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改造建设补助的具体政策是什么?
答:对新建或改造建设达到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标准的镇(区、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当年新增投入资金总额三分之一的改造建设补助;对新建或改造建设达到江苏省民政厅、老龄办《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苏民老龄〔2014〕6 号)文件中标准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给予当年新增投入资金总额三分之一的改造建设补助。
7.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补助具体政策是什么?
答:对于正常运营的镇(区、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20000元/年的运营补助;对于正常运营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给予10000元/年的运营补助。
8. 城镇社区日托助餐点建设补助具体政策是什么?
答:对新建或改造建设达到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建设标准并正常开展服务的城镇社区日托助餐点给予不超过20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9.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奖励具体政策是什么?
答:按照如皋市老龄办《关于印发<如皋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皋老办〔2016〕2号)文件精神进行考核评比,每年评出先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九家,其中,一等奖一家,奖励3万元;二等奖三家,各奖励2万元;三等奖五家,各奖励1万元。
10. 《老年优待证》如何办理?
答:(1)申请登记:凡户籍在本市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1张到户口所在地的镇(区、街道)登记办证;常住本市一年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老人和外国老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等),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1张,到其常住地的镇(区、街道)登记办证。
(2)领发证件:各镇(区、街道)将办证材料报市老龄办审核;市老龄办对经审核符合办证条件的老年人的资料,在最短的时间内交付制证单位;制证单位完成《优待证》的制作后,及时寄送各镇(区、街道);办证老年人到各镇(区、街道)领取《老年优待证》。
11. 《老年优待证》有何优待政策?
答:老年人可凭《老年优待证》半价或者免费参观游览江苏省内公园、寺庙、博物馆、艺术馆、纪念馆等场所。我市60—69周岁的老年人凭《老年优待证》半价参观游览水绘园、定慧寺;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凭《老年优待证》免费参观游览水绘园、定慧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