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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对“以房养老”骗局不能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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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5-12-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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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7-8-19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北京多名老人陷“以房养老”骗局一事引发高度关注,多位老人从一个名叫广艳彬的“理财人”处获得承诺,投资理财项目每月能获得10%到15%的高息,拿房子抵押给银主获取借款用于理财,就能获得一个安置晚年的好机会。然而回报没拿到本金也未归还,随着“理财人”的失信,老人们开始被催债,有的房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低价卖出。而有发现受骗及时采取终止措施保住了房子的老人,被法院强制执行百万巨债。(8月15日《澎湃新闻》)

      在我国已经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是国家推动“以房养老”的背景,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面对“老龄化”的挑战,我们必须及时应对。又一名白发老人被骗的悲剧,让“以房养老”再一次被推倒舆论的风口浪尖,“以房养老”本该为政府、社会、老人及其子女减轻养老负担,但却由于一些不良“以房养老”的“险恶用心”,让“以房养老”成了“陷阱”“悲剧”的代名词。

      毫无疑问,在“以房养老”骗局这件事上,政府相关部门应担负主要责任。这份责任不仅仅在于出事之后的整顿调查,更重要的在于对于“以房养老”的日常监管。政府部门不仅要加强现存“以房养老”保险日常监管,对个别金融机构不合理的“以房养老”模式及时叫停,更应提高“以房养老”的准入门槛,保险公司要具备相关的资质要求、具备一定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在“以房养老”的设计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比如要充分保护“以房养老”客户的“反悔权”,特别是“以房养老”产品的“犹豫期不得短于15个自然日”。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资质审批才能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以房养老”的制度短板要及时补齐。“以房养老”骗局中,相关机构应当反思我们的法律政策体系漏洞。“以房养老”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新生事物,虽然具有吸引力但是有些概念还比较模糊,亟待厘清。保险公司在宣传该产品时候一定要如实介绍,明确提示消费者抵押房产的后续评估、管理和处置情况,不得夸大房产增值在提升养老金领取水平方面的作用;不得向不符合要求的客户推介业务。此外,对于该产品的销售,保险营销员需要持证上岗,经考核通过后才可取得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销售资格。

      再次,老年人自己要提高保护自己的意识和预判风险的能力。首先我们要明确“以房养老”不是养老政策而是金融服务。每一名老年人应该具有预判风险的能力,应该具有分析自己还贷能力的水平。养老与住房问题关系到广大老年人的切身利益,需要慎重决。

      最后,子女要关爱父母。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受传统儒家思想影响,中国人从小就知道“百敬孝为先”的道理。深陷“以房养老”骗局的多是孤寡老人型,很多子女也不知道父母购买“以房养老”产品,子女如果多和父母沟通,及时了解父母的想法,就能有效地避免父母陷入骗局中。老年人如果认同官方“以房养老”的模式,子女可以仔细阅读保险条例,注意甄别风险,陪同父母进行投保,以避开非法保险公司的骗局。

      作者:乔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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