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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政府倡导的“阳光”征收,任港街办正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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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4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2017年4月11日上午,崇川区任港街道南通港村八组241号的黄学明家来了100多人的强拆队伍,要强拆他家的房子,他们没有出具任何合法的手续,场面非常曾一度失控!房主多次拨打110报警,但现场的警察却不知道畏惧哪种压力而出警不出力?在强拆不成的情况下,任港街道书记、街道政法委书记、村书记又来到他家谈“协议搬迁”,值得质疑的是:地方政府为了和村民抢地,可以为所欲为的想拆就拆!想逼就逼!到底用的是哪种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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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9-4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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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6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行政起诉状

原告:朱顺华,住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厂北社区13组47号。身份证号:320611195311220019.电话:13773648121.
被告: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办事处,住所地:青年东路24号,法定代表人:王文献,职务:主任。
    诉讼请求:确认被告擅自决定并实施的《文峰街道召开房屋征收扫尾清盘百日攻坚动员会》及[2017]第5号告知书违法,要求责令被告停止违法征收行为。
    事实与理由:原告在崇川区政府官方网站上发现被告发布了一篇题为《文峰街道召开房屋征收扫尾清盘百日攻坚动员会》(以下简称攻坚动员会)文章,原告通过仔细分析该《攻坚动员会》,发现了许多疑点和诸多行政违法的举措。原告便以该会议内容的要点通过信函向被告申请了11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详见附件1),被告在2017年7月10日制作了[2017]第5号告知书(内容详见附件2)。
    原告认为,被告的答复内容荒诞不经,且没有依法进行答复,其答复内容严重地规避了国家的法律法规,答复中被告除了向原告提供了一份被告自行制作的《文峰街道2017年度第二轮征收攻坚任务分解表》(内容详见附件3),没有提供任何关于征收的合法审批材料,及用于公共利益需要的建设项目名称,攻坚的实施内容没有法律依据支撑。被告在告知书中承认未与征收服务外包单位签订协议书,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被告往往指使征收服务外包单位等社会闲散人员对“将扫尾清盘的居民”日夜骚扰、恐吓、逼迫等手段村民签订空白拆迁协议,在逼迫不成的情况下又以拆“违”代替拆迁的卑鄙手段来实施,被告滥用职权的行为已经涉嫌强迫交易罪、合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毁坏罪等等!
    综上所述,原告不服被告作出的告知书及“房屋征收扫尾清盘百日攻坚动员会”内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依法裁判,责令被告停止该行政违法行为。并依法撤销被告成立的“文峰街道2017年度第二轮征收攻坚任务人员分工”的非法组织,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此致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
                                原告:
                                2017年  9 月 1 日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2份
      2,[2017]第5号告知书2份
      3,《文峰街道2017年度第二轮征收攻坚任务分解表》2份
      4,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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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9-6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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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8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是任港街道南通港村七组36号的村民顾美华,在2017年7月24日夜7点多钟,突然一群光头、文身的人闯入我家中,他们自称是南通西马克拆迁公司的,他们并没有挂上岗证,他们一到我家就大吵大闹,强行要逼我签订空白的拆迁协议,并恐吓、威胁我们。他们还把我家刚刚买了三个月的厢式货车的4个轮胎用刀戵坏,把倒车雷达偷走,刮雨器拽掉,在我家骚扰到凌晨一点多钟才离开。
我们现在被他们吓的不敢住在家里了,举家逃亡在外!
我弱弱地问一句:崇川区政府所谓的“阳光”拆迁就是;不需要向村民出示任何征收的合法审批手续!而是利用地痞流氓和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拆迁公司日夜逼迫村民签订空白的拆迁协议!你们利用职权欺骗、恐吓、以拆“违”代替拆迁等种种卑鄙手段,以达到你们非法圈地获取暴利的目的!
_____这就是你们称之为“阳光”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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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9-9 01:5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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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9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是任港街道南通港村七组36号的村民顾美华,在2017年7月24日夜7点多钟,突然一群光头、文身的人闯入我家中,他们自称是南通西马克拆迁公司的,他们并没有挂上岗证,他们一到我家就大吵大闹,强行要逼我签订空白的拆迁协议,并恐吓、威胁我们。他们还把我家刚刚买了三个月的厢式货车的4个轮胎用刀戵坏,把倒车雷达偷走,刮雨器拽掉,在我家骚扰到凌晨一点多钟才离开。
我们现在被他们吓的不敢住在家里了,举家逃亡在外!
我弱弱地问一句:崇川区政府所谓的“阳光”拆迁就是;不需要向村民出示任何征收的合法审批手续!而是利用地痞流氓和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拆迁公司日夜逼迫村民签订空白的拆迁协议!你们利用职权欺骗、恐吓、以拆“违”代替拆迁等种种卑鄙手段,以达到你们非法圈地获取暴利的目的!
_____这就是你们称之为“阳光”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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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4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崇川区政府倡导的“阳光”征收,任港街办正在实施

    我是任港街道南通港村七组36号的村民顾美华,在2017年7月24日夜7点多钟,突然一群光头、文身的人闯入我家中,他们自称是南通西马克拆迁公司的,他们并没有挂上岗证,他们一到我家就大吵大闹,强行要逼我签订空白的拆迁协议,并恐吓、威胁我们。他们还把我家刚刚买了三个月的厢式货车的4个轮胎用刀戵坏,把倒车雷达偷走,刮雨器拽掉,在我家骚扰到凌晨一点多钟才离开。
我们现在被他们吓的不敢住在家里了,举家逃亡在外!
我弱弱地问一句:崇川区政府所谓的“阳光”拆迁就是;不需要向村民出示任何征收的合法审批手续!而是利用地痞流氓和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拆迁公司日夜逼迫村民签订空白的拆迁协议!你们利用职权欺骗、恐吓、以拆“违”代替拆迁等种种卑鄙手段,以达到你们非法圈地获取暴利的目的!
_____这就是你们称之为“阳光”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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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8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目前,有一大型违法建设工程在任港街道南通港村七组北侧(江景国际安置小区附近)开工,据南通港村书记蔡洪祥说:这是城西变电所项目,是原任港变电所迁址来的。因变电所的辐射、粉尘污染较大,在原当地居民强烈反对下才被迫搬迁的!难道江景国际和周边的居民就比别的地方的居民抗辐射、抗毒的适应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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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8 14:41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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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8 14:51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电信/电信无线宽带(全省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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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8 15:13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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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8 10:21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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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4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2017年4月11日,崇川区任港街道南通港村八组241号的黄学明家来了100多人的强拆队伍,要强拆他家的房子,并没有出具合法的拆迁手续,场面非常一度失控!现场警察也无能为力!在强拆不成的情况下,任港街道书记、政法委书记、村书记又来到他家谈“协议搬迁”,值得质疑的是: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可以为所欲为的想拆就拆!想逼就逼!到底是走的哪种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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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4 20:5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空白合同,拆迁时空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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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4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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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纪检你是查还是保1
https://bbs.0513.org/thread-3826585-1-1.html
(出处: 濠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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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9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目前,位于任港街道南通港村七组107号民房附近的“城西变电所”正在紧锣密鼓的施工,经村民信息公开申请和举报,该工程项目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市政府热线12345却答复说:它们可以先施工后办理手续。当前,地方政府大部分工程项目都存在工程结束后补办手续,每个职能部门都睁只眼闭只眼看着。________请问:如果老百姓搞一个工程建筑却要被认为是“违法建筑”,补个手续都不可以!为什么在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难道中国是一个一国两法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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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9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目前,位于任港街道南通港村七组107号民房附近的“城西变电所”正在紧锣密鼓的施工,经村民信息公开申请和举报,该工程项目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市政府热线12345却答复说:它们可以先施工后办理手续。当前,地方政府大部分工程项目都存在工程结束后补办手续,每个职能部门都睁只眼闭只眼看着。________请问:如果老百姓搞一个工程建筑却要被认为是“违法建筑”,补个手续都不可以!为什么在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难道中国是一个一国两法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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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9 19:08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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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9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所谓的阳光拆迁,其实就是骗老百姓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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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9 19:11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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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9 19:15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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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10-29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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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9 21:07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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