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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反腐千里马

南通市崇川区城管局袁建华科长渎职为南通十建违章建筑补办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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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20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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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9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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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9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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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6-29 21:5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在这里发,小心把你抓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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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6-30 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反腐千里马 发表于 2017-6-29 15:46
    不要给国家抹黑,有到窗口为改变房屋的店面申请门头被拒绝,一提到南通十建“荣威”就软了,有什么猫捏

    楼主,城管局说了,对方审批的时候是带了房产证,营业执照和租房协议的,证照齐全,没有不给审批的道理呀,楼主不妨继续深挖,既然是违章建筑,房管局怎么会给人家产权证,既然是违章建筑,工商和市场监督局怎么给发下营业执照,是不是还存在别的什么问题,一直盯着广告审批有点牵强,广告审批是后置条件,产证,营业执照和租房协议是前置条件,前置条件齐全,后置审批没有理由不批,还有,楼主一直说的贪污腐败,如果是因为泄私愤或者想引起公众注意而在网络上随意传播,可能会追究诬陷诽谤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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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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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30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根据国家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街景规划要求,与城市区域功能相协调,不得影响建(构)筑物本身的功能。    城管要产权证就是审核房屋性质,难道袁建华不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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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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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30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老百姓在做公益,政府人员在放水,看来吃亏的永远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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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6-30 08: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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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30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https://bbs.0513.org/thread-3763608-2-1.html
    图444.png
    崇川区城管局网络发言人[收藏] [复制]https://my.0513.org/494581
    崇川区城管局网络发言人想删贴?崇川区城管局网络发言人已经删了贴?崇川区城管局网络发言人见不得光了吧!哪儿逃,妖孽现行!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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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30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各位亲爱的看官,对于崇川城管局网络发言人“关于南通市崇川区城管局袁建华科长渎职为南通十建违章建筑补办许可证的说明”之贴子的删除,我们表示很遗憾!

    但是,别怕!这里还有个连接可以观看欣,请看官们打开网址:https://bbs.0513.org/thread-376360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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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30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崇川城管袁建华违法审批南通十建违章建筑门头户外广告必须撤销     顶风作浪没有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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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30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2017年1月25日南通市政府发布《南通市市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行动方案》     袁建华就敢违法  网友监督市有关部门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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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6-30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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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30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山东省菏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王永江接受审查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7-06-3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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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6-30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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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3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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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6-30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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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30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人品不错不等于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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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30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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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30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国家及南通市规定  任何部门不可以为违章建筑办理任何审批及验收     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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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1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违法审批必须撤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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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7-1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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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1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南通市城管12319 热线  2017年6月8日南通十建门面房改变用途接到举报,钟秀城管6月9日调查,袁建华居然6月20日以后审批     荒唐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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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7-1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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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1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袁建华审批之前,房屋改变用途及门面违章城管就已立案,此时办补批手续,视国家法律于不顾,与国家拆违精神对着干,目的何在,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纪委真该好好查查,纠正不当审批行为,追究违法违规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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