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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0日),港闸警方发布消息,历时8个月艰苦侦查,民警辗转多个省市,打掉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名。 杨某,男,37岁,个体工商户,在通州区某镇上经营物资商行,主要负责销售水泥业务,每年的销售额在4000万元左右。杨某从南通某水泥厂进货,然后销售给工地和小散户。此外,他还经营着饭店、超市、宾馆、浴室等生意。然而,这样一位生意红火的小老板,却因为贪图小利,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2012年上半年,杨某商行的院子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他身高一米七左右,中等身材,讲普通话,开着一辆银色轿车,自称胡某,称工地要水泥,问能不能开票。杨某称不能。第二次,胡某又来了,送上两条硬中华烟、两瓶洋河酒,要杨某帮忙开点增值税发票。杨某看他出手蛮大方就答应了。 杨某公司是个体工商户性质,本身不能开票,但他从上家进购水泥时可以要求开票。杨某接过打印在纸上的公司抬头、税号等资料,当他再次从南通某水泥厂、如东某水泥厂进购水泥时,便要求公司按照纸上的资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家公司与杨某有着长期合作,为了拉拢客户,他们也是尽可能提供方便,便答应了这个要求。随后,在明知没有业务往来的情况下,胡某多次通过杨某为上海8家单位开具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杨某渐渐明白虚开的发票能卖钱,便要求按照票面额的1%至3%不等收取开票费,胡某竟也同意了。除了胡某,杨某还为从事行船运输生意的兴化人江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者又将发票转卖给盐城人朱某。 公安机关查明,从2012年4月至2014年9月,杨某虚开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520份,出售给江某、胡某等人,价税合计5276余万元,税额766余万元,且均已入账申报抵扣税款,杨某从中获利70余万元。 在公安机关调查杨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为给老板顶包,杨某手下61岁的老员工王某竟然向公安机关谎称是他在老板不知情的情况下自作主张,虚开增值税发票给他人。港闸警方对他刑事拘留审查。在南通市看守所,王某听说顶包不仅救不了老板,自己还可能因包庇罪被重判,便后悔了。在公安机关再次提审他时,王某道出了实情。目前,杨某、胡某、江某、朱某已被执行逮捕,王某也因涉嫌包庇罪被取保候审。
本文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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