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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爆料] 昨晚十点如东范堤路发生严重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致一男童死亡!(更新警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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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6-19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新:@如东警方
【警情通报】 2017年6月18日21:57,如东县局110接报:在掘港镇范堤路宾东加油站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奥迪轿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肇事轿车已逃离现场。有现场目击者反映:电动车上小孩被轿车拖离。指挥中心接报后迅速指令掘港派出所以及刑侦、交警、巡特警赶赴现场处警。当晚22:14,县局110再次接报:在掘港镇国防楼西侧金侨花苑门口发现一被弃男童,身上有血迹。现场处警民警立即赶往处置,120现场确诊男童无生命体征。经初步调查:当晚21:57许,梁某(女,24岁,黑龙江人)驾驶一辆电动车载其子赵某(2013年生)行至掘港镇范堤路宾东加油站北侧时,被一辆白色奥迪轿车撞倒,其子被轿车拖行至金侨花苑门口被抛弃。通过警方连夜快速侦查,迅速锁定嫌疑车辆,但嫌疑人已经逃跑。后警方通过进一步工作,嫌疑人刘某(男,31岁,如东掘港镇人)已于今日凌晨二时许到案。目前,梁某正在医院接受救治,无生命危险,案件侦查工作在进一步进行中。
QQ截图20170619100628.jpg


昨晚十一点,一条协查通报打破了夜晚的宁静。
协查:21:57分110接报:掘港镇范堤路宾东加油站门前一辆汽车撞到电瓶车后逃逸,嫌疑车辆为白色两厢奥迪,车牌号含有5L16,该事故造成一男童死亡。请各查报站、交警中队立即上路拦截、巡逻民警在工作中注意发现,一有线索立即报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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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围观群众在现场拍摄了视频:

现场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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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群众表达了自己对肇事司机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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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警方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通报!肇事者已经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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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乐享如东、今日如东
南通0
匿名
发表于 2017-6-19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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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6-19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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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6-19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杀人支持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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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6-19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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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6-19 10:3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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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6-19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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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6-19 10: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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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6-19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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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6-19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应该算故意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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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2-5 22:19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7-6-19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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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驾保险公司不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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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6-19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猪一样的司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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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6-19 12:4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司机简直是畜生,该判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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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6-19 12: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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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10 07:57
  • 签到天数: 22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6-19 13: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这个杂种

    点评

    什么无期,故意杀人,死刑!!!!!1  发表于 2017-6-20 09:01
    照片里的杂种你厉害了,不判你个无期不能平民愤。  发表于 2017-6-19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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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6-19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起了七八年前掘港一个典当老板拖行环卫女工致死的案件,也是拖行了近千米,事后还找自己老婆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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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6 17:14
  • 签到天数: 75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7-6-19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故意外杀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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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6-19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大帅 发表于 2017-6-19 10:22
    故意杀人支持死刑!!!!!!立即执行!!!

    同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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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9 18:1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6-19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卷卷啊 发表于 2017-6-19 13:25
    想起了七八年前掘港一个典当老板拖行环卫女工致死的案件,也是拖行了近千米,事后还找自己老婆定罪。

    这个人好像被判了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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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6-19 14: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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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6-19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操
    难以言喻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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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6-19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靠,这个行为比较恶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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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6-19 15:0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那畜生!如果他当时停车孩子应该不会有事的!应该让那畜生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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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6-19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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