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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朱先生被遗忘救护车事件的初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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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9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朱先生被遗忘救护车事件的初步处理情况
6月15日上午10∶45,因车祸受伤的朱先生被南通市通州区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通州三院)急救分站接回医院。由于当班医生、驾驶员严重不负责任,朱先生被遗忘救护车,直至11∶43发现,导致伤者被困救护车近1小时的恶性事故发生,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对此,我们深感愧疚,同时对伤者及其家属深表歉意。
我委于15日下午2时许得知这一情况后,委领导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部署:
1、立即要求分管领导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相关负责人联系,请求全力救治伤者(据6月18日下午5时许了解,伤者神志清醒,伤情趋于稳定);责令通州三院迅速查明事件发生原因并及时报送我委。
2、6月17日下午,委主要领导召集分管医政工作的领导、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就处置此事件进行会商,提出初步处理建议意见。
3、6月18日上午8∶00,召开委党组会,专题研究对此事件责任人的初步处理意见:①暂停当事人医生朱某、急诊科护士蔡某、驾驶员徐某的相关工作,接受组织调查;②由区纪委驻我委纪检组牵头,相关职能科室参与,进驻通州三院对此事件作进一步调查。
4、6月18日上午9∶00,召开全区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紧急会议,在全系统通报该事件,部署全系统举一反三、正风肃纪工作,严防和杜绝各类医疗安全事件的发生。
关于本起事件的相关调查处理结果将通过媒体及时对外发布。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

南通0

点评

一线员工这么苦,卫生局局长应该下课,你们懂基层员工有多苦吗  发表于 2017-6-24 16:09
假如妇产科医生刚刨开产妇的肚皮去拉屎,拉完后忘记把婴儿拿出就把肚皮缝起来了,这种极不负责的医生还能当医生吗?大同小异,这些急救站的人还能继续让他们“急救“”吗?  发表于 2017-6-21 11:54
这个处理只是皮毛,首先该是第三人民医院的院长下课,管理不善一把手负责,然后该查谁查谁。  发表于 2017-6-20 22:21
发生这样的事情,确实是医院和医生难辞其咎,应该严肃处理。但是,我们也不能因为这一件事就把整个医院和医疗行业说的如此不堪,全面否定医务人员为整个健康行业做出的贡献。大家更应该理性看待这样一件个案。  发表于 2017-6-20 10:38
这个新闻估计会上凤凰卫视锵锵三人行年终点评  发表于 2017-6-19 23:11
还研究什么?急救本身就是一套系统!这是人的问题,该下课的下课吧,看样子也是不想干了!  发表于 2017-6-19 22:42
这个事件又可上各大新闻头条了 希望通州卫计委严查并把处理结果及时对外公布  发表于 2017-6-19 15:38
这样的垃圾医院这样的害人医生,世间少有!  发表于 2017-6-19 15:28
应该好好整顿整顿了,太匪夷所思啦。  发表于 2017-6-19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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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9 09:1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负责的医护人员应该清理,以免以后出更大的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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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9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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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6-19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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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6-19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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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9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
领导必须撤职,当事人必须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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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关天!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板子必须打,还要重一点!领导可以脱马褂!但,不要轻易夺员工饭碗(除非他们是故意弃病人于不顾)。  发表于 2017-6-1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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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6-19 09:22 来自App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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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9 09: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天大的笑话!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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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9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领导高度重视 一切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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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9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好好反思,好好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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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9 09:2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把通州张芝山医院招收的社会人员清理出急救队伍,否则不能平民愤,这些人和土匪没什么区别,个个光头,匪气十足,卫计委该好好查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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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9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了,被遗忘在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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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6-19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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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6-19 09: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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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6-19 09: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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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0-11 15:00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6-19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举一反三就此了事了吗?对不负责任的医生如何处置?驾驶员可以留用察看,但这样没有责任心的医生留他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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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6-19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环节怎么没有双岗复核,如果真有社会人员承包医疗业务,这是最大问题。纪委要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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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6-19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很奇葩!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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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6-19 10:1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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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6-19 10:2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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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6-19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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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6-19 10:3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样的的领导就有什么样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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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6-19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弱弱的说一句,上救护车是要塞红包的。这个社会现象不知道在南通有没有,因为我一说有,可能就会被定性为传播谣言,然后抓我进去住几天,给我打利培酮和奥氮平什么的,最后我就真的变成精神病患者了。也没机会给你们发评论,想想都害怕,还好我用词严谨准确,感谢我小学语文老师的用心栽培。啊哈哈哈哈哈

    点评

    你已经造谣了,哈哈  发表于 2017-6-19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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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12-5 00:28
  • 签到天数: 398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7-6-19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巡抚 发表于 2017-6-19 09:21
    .
    领导必须撤职,当事人必须开除。

    人命关天!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板子必须打,还要重一点!领导可以“脱马褂”!但,不要轻易夺员工饭碗(除非他们是故意弃病人于不顾——这个已经是涉嫌犯罪了),让他们有一个改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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