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13543|回复: 0

[汽车杂谈] 西安一女儿买车挂母亲名下,竟发现其母名下有九辆浙A车,究竟咋回事?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6-15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西安钟楼卖手机的小郭特别孝顺,挣了钱贷款买车,准备把车写在妈妈的名下,但是办车牌的时候,小郭被告知妈妈名下有车,而且不止一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Z' @& F/ X) y/ d) H" B
$ a1 C. c4 n. O* \& u* w' S

' ~# r" w7 V4 @" t& ~7 R
" x  A: T  x- ~. `+ x' T
6 O' X3 \# E; ?* C
小郭:“我们自己5月24号买了一辆车,然后去给自己车上车牌的时候,车管所说我妈名下有九辆浙A牌照的车,真的不敢相信,太害怕了。”
  y- v( b% ?& Q  U) @
高尔夫、桑塔纳、别克、东风、五菱、奇瑞等共9辆车,记者了解到,小郭妈妈名下的这些车都是浙A牌照的。

" D5 E: t8 W& Q
小郭说妈妈五十多岁了,这事发生前连西安都没出过,更不用说去杭州了,买车,而且买九辆车,简直是个笑话。
0 ^8 Q- @/ U3 `! C8 J
小郭:“到杭州去了以后,去车管所也查了,确实有九辆车,这些车都是从一个二手车城出的车。”
8 u; v$ V: H1 _7 Q

7 ^. Q# |! n! ~3 C
看来问题都出在杭州市的这个二手车城了,在表明身份后,车城负责人找来了当时给这九辆车办理车牌的几个人。

& s  r) j2 x$ a1 Z2 ~
小郭:“这是车城给我打的单子,蓝色圆珠笔写出来的这四个人办的车牌,就是咱们陕西人平时说的车托,统一说法是一个姓解的人找的他们,代办的业务,说是姓解的那个男的常年在二手车城活动,整个车城的人都认识他。”

* K2 l( N' G2 F0 h# l
媒体记者了解到,根据杭州当地车管所提供的信息,从2002年开始,小郭妈妈的身份证多次被使用,而小郭说妈妈确实丢过身份证。

( \: t2 |& |8 ~' Z. H
小郭:“我妈当时丢身份证的时候,丢的是一代身份证,就是那种黑白身份证,她现在补办的是一个二代身份证,2011年补办的。”

, S# \* w* ^" @. X# w: n
丢失身份证竟然会有这样的后果,小郭想想都害怕,万一这些车涉及刑事案件,那就麻烦了。6月9号,杭州当地派出所已经受理了小郭的报警。

1 D0 A& b# [$ S) }% o" R, A
现在对小郭来说最棘手的问题是,如果找不到姓解的男子,把事情弄清楚,车牌还真没法办。
, X" B7 a* w; C" c

, Z- T$ |5 G/ Z4 g8 \5 p
小郭:“因为临牌只能续三个月,不能说出了这事儿,我们的车牌就不办了吧,而且我们这个车已经到车管所把车架号都输入了,想过户什么的,想卖这个车都卖不了。”
: G+ A7 C7 y5 J+ n' [( L

' M+ a7 j/ z2 I4 i" f' `, L) J
目前,小郭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媒体记者也将此事反映给了西安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8 W! g# s" s: \

* D% k. O+ a' `' t
公安部:公民身份证丢失无需挂失 被冒用不担责
身份证丢失后被人捡到冒用,自己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用不用“挂失”和登报声明?
( i0 w( _0 b. ^

8 [1 I; |9 v& p3 I
近日,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4 r, v; N* V* |+ _8 F2 L, n' h
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5 ^$ z4 R# `) s6 v& p) m

* E$ P  I3 s: @8 K# Q, h7 K$ c
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是许多市民所担心的问题。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

7 s( E+ f# F* Y& M) f- t3 x" R
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j5 }6 f) B0 s+ S1 g
1 B3 O/ w" x! q! B" n! j
1 j, q& D/ X5 o' k南通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6 07:02 , Processed in 0.214872 second(s), 12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