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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海复镇一老人徐某在清理家中杂物时,发现38发子弹。随后,徐某将这些子弹主动上缴到海复派出所,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据了解,徐某的前夫为退伍转业人员,于1994年去世。前夫去世后徐某改嫁到海复,之后就长期居住在海复,此前居住的位于启东市汇龙镇的房子就一直空关。近期有人要买徐某位于汇龙镇的房子,徐某就将汇龙的东西搬运到海复家里,将房屋腾空出来。 5月17日,徐某在家里整理汇龙镇搬过来的东西时,打开其中一个木质的小箱子时,里面一样东西掉落下来,外面是用一块蓝色布包裹着的,布都已经要碎了,布里面包裹着38发子弹。 徐某觉得奇怪,怎么会有子弹,细想可能是其前夫从部队里带回来的,其前夫当时在部队,接触和保管子弹是常有的事。徐某主动来到派出所反映情况并上缴38发子弹。 据民警查看,这些子弹保存完好,完全可以有效击发,如落到不法分子手中,后果不堪设想,老人能主动上缴可免予处罚。民警提醒,私藏枪支弹药是违法行为,如发现有此类情形,应主动上缴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通讯员 黄晓燕 薛白 记者 黄海
本文来源:南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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