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明珠网讯 记者今日从通州发布获悉,南通通州城区将新建4处停车场,改建22处停车场,通州市民再也不用担心爱车没地方停了。 新建四处停车场: 交通南路的交通新村停车场、银河路的亚细亚大酒店西侧停车场、澜沧江路西太湖路南的育才停车场、澜沧江路与朝霞路口东北角的霞中停车场。 改建22处停车场: 拟改建的22处停车场分为路内停车场、路外人行道停车场和专有停车场,3个月内以管理为主,4-6个月为试行收费过渡期,6个月以后全面实施收费。 路内停车场分别在:北山路(北山西路段)、北山路(北山南路段)、大庆路(金南桥至翠园桥路段)、通海路(大庆路至朝霞路西侧路内泊位)和珠江路(杏园路至金桥路路段)。 路外人行道停车场分别在:建设路(通掘路至北山路人行道)、建设路(人民医院南侧人行道)、建设路(名典门前人行道)、交通路(公园东侧停车位)、交通路与为民路路口西南角和通海路(通州小学门前人行道)。 专有停车场分别在:为民路(苏宁电器门前广场)、交通路(老印刷厂内停车场)、大庆路(师范桥东侧河边停车场)、南山路(中医院停车场)、希望路(汽车站西侧货运停车场)、珠江路(南山湖餐饮中心对面停车场)、珠江路(南山湖餐饮中心北门口停车场)、珠江路(南山湖餐饮中心南门口停车场)、金桥路(南山湖南大门西侧停车场)、金桥路(南山湖南大门东侧停车场)和朝霞路(南山湖北大门西侧停车场)。 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收费标准 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同一区域“路内(含路肩)临停泊位高于停车场泊位、中心区域高于其他区域”的原则,并结合区域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管理形式。即: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包括政府性投资项目中附设的地上、地下停车场)、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同意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实行政府定价;社会公共事业单位的配套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由社会各类资本投资建设的商业配套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 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停放服务收费按车辆类型、停放区域、停放时间、服务条件等因素采取计时方式收费,小型车收费标准为:道路(含路肩)中心区域首小时内5元,首小时后2元/半小时;其他区域首小时内4元,首小时后2元/半小时。非道路停车场中心区域2小时内4元,2小时后2元/半小时;其他区域2小时内3元,2小时后1元/半小时。首时段后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车辆连续停放24小时以内的,道路(含路肩)临停泊位最高收费为40元/辆;停车场最高收费为20元/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标准重新计费。中大型车停车收费标准按小车收费标准的2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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