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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还记得我们曾在节目中报道过的这样一件事吗?4月13日,崇川区法院执行局对市区银花苑的一套双学区房进行司法拍卖,一天之内,竞拍价格从起拍的135万元,不断飙升,最终以340万元成交。但在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却悔拍了。
这套房子位于市区银花苑48幢1105室及阁楼05室,住宅建筑面积139平米,阁楼68平米,是城中小学和市三中的双学区房。在4月13号的拍卖中,这套房子受到了追捧。但在司法拍卖后,买受人却悔拍了。
崇川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任磊:银花苑有34个人,176次的竞价,最后340万成交,买受人27万保证金直接转入法院账户,法院多次联系,在15个工作日 打款,买受人没有打,经过法院合议庭合议认为,买受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毁拍,裁定银花苑的房产重新拍卖。
由于买受人悔拍,法院决定没收他的保证金,并予以处罚。
崇川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任磊:同时没收27万的保证金,并且限制其参加下一轮银花苑的重新拍卖,保证金冲抵第二次重新拍卖的时候,如果达不成上一次成交价的差价,并且产生的一些费用从里面扣除。
2015年,江苏省试点实行网络拍卖,通过在淘宝网上的司法拍卖平台,已成功拍卖了几百套房源。法院也提醒市民,司法拍卖不能当儿戏。
崇川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任磊:一定要事先阅读拍卖须知,拍卖公告,以及房产的标的物的介绍,在这个房产状态充分了解情况下,以及自己对这个房产有一定心理预期估价的情况下,再参与拍卖。因为如果买受人的原因造成悔拍的话,那么要承担相应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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