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街道泰山公寓安置房改造应该向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反映
关于金沙街道泰山公寓安置房改造 给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的公开信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从2017年4月5日以来,我们太山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后,村民们居住的泰山公寓安置房二期开始启动改造工程。因本人发现在改造过程中有不当之处,所以于2017年5月11日下午,在 濠滨论坛上发表了:告知通州区金沙街道:太山村泰山公寓安置房改造违法建设拆除情况和污水改造是否合格?的2个网帖。本人发这2个网帖,没有什么不良动机,只是希望街道能够把这次改造工程做好,不要过不了几年又来改造,那样没有意义,也浪费钱,更浪费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形像和执政为民的公信力。 在本次改造中有些事情很是令人感动!例如:工程施工,老板用了居住在小区里的村民参加施工,村民车库预埋了马桶排污管道,有的根据村民要求增加预埋了厨房污水管道,这些都是很人性化、很合理的做法,确实很好!也很得民心!能够减少今后的矛盾和纠纷,然而有些事项不知为什么没有依法、依规做好!这就是我金沙街道太山村27组村民查红涛今天写此《公开信》给区人民政府的目的。
1、关于泰山公寓安置房改造违法建设拆除问题。 2017年5月8日晚上,我村民小组二村民来我家:“红涛,你说镇里、村里要不要脸:我车库的篷子,我答应拆,有人举报前,也不先和我说一声,把电视台记者都弄来了。别人家在车库门前用砖头建房子,镇里、村里、物业都不去管,来许多人专门弄我的篷子,还贴个《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上面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我不懂第六十六条是怎么规定的,红涛,你帮我查查看。”我家里没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书,于是在网上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全文打印好后给他拿走。 昨天10日晚上,他又来我家:“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来了很多人,没有直接来我家,而是先到北边去拆车库门前的房子,可是没有拆得下去。我们大家一致要求从村干部违建先拆除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法律不是只对村民百姓的。村干部、党员能违建,为什么我们老百姓不能?他们拆,我们也拆,他们不拆,你们拆我家的,我就跟你走。老太抓着城管的手不放,城管弄不去,只好走了。”“昨天中午,有人告诉我,小心点,下午要来‘光头’,我想我为个篷子,没有那个必要,于是就主动地拆了,后来,有人告诉我是看到有‘光头’来的,后来走了。红涛,你说说看,事情处理不下去用‘黑社会’对付老百姓。”“别人的违建有没有拆?”我问;“没有,就拆我家。我反映楼梯开门,他们答应一定要处理,我看又是骗人的。这事,不公平,我不服气!红涛,你帮我上网,让大家评评……” 这是查红涛2017年5月11日下午,发表在濠滨论坛上的网帖内容,希望区人民政府责令金沙街道和太山村处理解决,如不处理解决,后果是没有违建的村民农户也会跟着违建。
2、关于泰山公寓安置房污水改造是否合格的问题。 关于泰山公寓安置房污水改造,查红涛2017年5月11日下午,在濠滨论坛上发表了相关的图片,随后把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通政规〔2014〕7号 生成日期:2014 12 30)也放上去了,并没能引起金沙街道的注意和重视。2015年4月7日《江海晚报》A03版:洗衣机废水禁排入阳台雨水管。南通规范排水行为,哪些行为违规你知道吗?这次泰山公寓安置房改造工程中的污水分流项目,金沙街道是否规定把阳台洗衣机废水接入污水管道?希望区人民政府责令金沙街道去现场检查。
3、关于泰山公寓安置房改造打深水井的问题。 依据相关法规,像泰山公寓安置房这样的居住环境是不准许打深水井的,现在发生了,写信人向区人民政府提起异议,区人民政府应如何解决?如不闻不问,后果是今后会有很多的农户跟着打深水井,数十年后是否对房屋造成安全影响?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金沙街道泰山公寓安置房改造给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的公开信,所提事项敬请依法处理,并给写信人书面答复。
致此 敬礼!
金沙街道太山村27组:查红涛
写于2017年5月23日夜
此信,明天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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