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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南通一男子购工作证冒充检察官 骗财骗色终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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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3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男子网上买了本工作证,冒充自己是检察院反贪局的工作人员,骗钱骗色骗烟骗酒。19日,崇川区检察院对涉嫌招摇撞骗罪的男子印某批准逮捕,“冒牌检察官”最终还是栽在了“正牌检察院”手中。

印某现年32岁,老家如皋,大专文化。印某在公司打过工,当过驾驶员。踏踏实实的打工,印某觉得挣钱少,也没有社会地位,一直渴望有个光鲜的人生。虽然多次因招摇撞骗被司法机关查办,出狱后,印某并未吸取教训,而是沉迷其中不可自拔。2012年,印某在网上买了一张假的南通市检察机关的工作证,把自己包装成检察院反贪局的工作人员,又开始了一系列行骗活动。

今年3月,印某加入了一个单身群,在网上结识了被害人小柔(化名),并很快约了一起吃饭。因为能说会道,又是“检察院反贪局的工作人员”,印某很快获得了小柔的好感和信任,两人处起了对象,并很快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印某以自己母亲过生日缺钱和升职需要打点关系为由,骗得小柔2.5万元。

为什么这么快就答应做印某的女朋友?小柔承认是看中了印某的条件:“我的年纪不小了,再说他和我说是检察院反贪局的,言语里也说喜欢我,我觉得他条件不错,所以这么快就确定了和他的恋爱关系。”不过,虽然是男女朋友,当小柔提出见见印某的家人时,印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


因为“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身份,印某很快在朋友圈里有了名气,很多人冲着他的人脉关系找他办事,而他自然是一一应承。有个朋友小光(化名)在做二手车业务,印某当即表示自己手上有车源,可以合作。之后,印某声称法院有朋友可以搞到便宜的拍卖车辆,多次向小光索要财物,又是要微信红包又是借钱借车,将小光骗得团团转。此外,印某还以能帮忙解决孩子上学问题,骗了被害人(小娟)两条香烟和两瓶高档白酒。

4月1日,印某骗取了小柔一笔两万元钱后,迅速“人间蒸发”。多次联系不上,小柔觉得事有蹊跷,选择到派出所报案。4月5日,印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印某的行为属于招摇撞骗,有别于一般的诈骗,最主要的不同在于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本文来源:南通发布

南通0
匿名
发表于 2017-5-23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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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3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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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3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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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5-23 10:0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什么人都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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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5-23 10:16 来自App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渔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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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5-23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假冒的终归是假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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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5-23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
    说明依法办事还遥远着,所以大家相信找人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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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0-18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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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5-23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货要是冒充时间长了,哪天路过检察院,会不会情不自禁地跑里面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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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啊,见到门卫会说自己是新调任的印局长!  发表于 2017-5-23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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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5-23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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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5-23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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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5-23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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