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天的行政庭审,太山村27组村民查红涛给金沙街道葛红俊书记的建议。
尊敬的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党工委:葛红俊书记,您好!
今天是2017年5月4日,正好是“青年节”。今天上午,太山村村民查红涛为“信息公开”一案,同贵办事处和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座在如皋市人民法院里进行了庭审。关于这次庭审,村民查红涛对贵办事处委托代理人律师有如下感想:
1、今年贵办事处委托代理人律师,换了江苏清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同此人在2011年的3月在贵办事处小会议室里第一次接触过,印象特别深刻:“官司,打到联合国也没有用!”。今天上午,她在庭上讲:“原告的诉讼属于恶意诉讼,因为其要求的法定程序曾多次要求被告公开,法院多次进行判决和裁定,建议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我当庭进行反驳时,被审判员劝住。“原告的诉讼属于恶意诉讼”应该由人民法院依法来判决,贵办事处委托代理人律师在庭上用“恶意诉讼”吓唬原告,并非聪明之举,也有失行政机关形像。去年,贵办事处委托的代理律师,有些本事:“追加原告查红涛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为其要求的法定程序曾多次要求被告公开,”是贵办事处答非所问,原告无奈才做的。“法院多次进行判决和裁定”是因为法院判决和裁定文书只讲程序,不说实体,也不依法依规向原告阐明清楚原因,也没能做到“推动实行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所以村民查红涛才有多次诉讼。
2、贵办事处委托代理人庭上讲:“协议书已多次给了原告,且如皋法院和中院开庭多次质证;”二句话,都是胡说:原告查红涛要求公开的是:太山村27组签订的被征地协议书,并不是贵办事处同太山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协议书;其二,原告查红涛在中院同贵办事处和区人民政府各开了一次庭,双方都没有提到该协议书。
综上,太山村27组村民查红涛建议贵办事处下次开庭时,更换委托代理人律师,或者就不用什么委托代理人律师了,因为村民查红涛同贵办事处的诉讼并不复杂,每件案都很简单明白,根本没有必要乱花钱,找什么律师来代理,省下这笔钱,你们自己用,或者投入“为人民服务”,蛮好!
目前为止,查红涛同贵办事处还有4次开庭:中院2个上诉;如皋2个,1个诉讼已受理、1个诉讼在等通知。今天开庭的诉讼一审,等收到判决文书后,查红涛将上诉中院。
看来,2017年又是“诉讼之年”。尊敬的葛书记,这么下去有意义吗?“查红涛,你到底为什么事?我们法院是否能帮你从中调解……”庭审结束后,审判员问我……
尊敬的葛书记,您是我们金沙街道(以前是金沙镇)唯一的一名女正书记,太山村27组村民查红涛“要求不高”的要求,被搞得如此复杂:让区长、市长当被告,是否太没有道理、太没有人性了呢?…… 太山村27组村民查红涛 写于2017年5月4日夜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