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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去向公示能否破解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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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滨网友
濠滨网友  发表于 2009-6-9 20:33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执法机构被赋予了大量的自由裁量权。如:对于一块擅自设置的大小相同的户外广告牌,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自由裁量的幅度较大。而且,对于相同的案件,不同的执法人员,处罚的结果可能也会不一样,罚多罚少,现场执法人员有自由裁量权。
   规范自由裁量权、大胆公示处罚,对于城管而言,等于给自己上了一道“紧箍咒”,这是需要勇气的。为了处理城管与商贩之间长期存在的矛盾,为了社会的和谐,这样的“紧箍咒”,这样的勇气,多一点好。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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