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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海安李堡抢劫黄金杀人案宣判 作案凶手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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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2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江海晚报讯 因为经济拮据,就萌生了抢劫金店的念头,最终酿成一死两伤的惨剧。4月7日,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海安县李堡镇抢劫黄金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死刑,被告人康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张某25岁,盐城东台人。去年7月,被告人张某因经济拮据,萌生抢劫海安县李堡镇某金店的念头,7月10日早晨7时许,张某携带匕首和铁锤,潜入海安当地一家金店店主家的汽车内,趁店主一家三口出门之际行凶抢劫,导致金店店主当场死亡,店主的妻子和儿子受伤。
作案后,被告人张某逃离现场,在海安县李堡镇杨庄大桥扔掉了作案工具匕首和铁锤,并在家中烧掉了作案时穿的衣物。

本案还有一名被告人,是张某的老乡康某,今年39岁。去年7月10日下午,在明知被告人张某犯有抢劫杀人罪行的情况下,驾驶汽车将张某送至山东省日照市,并提供一张银行卡,取款2000元帮助张某逃匿。

案发不多久,海安警方迅速锁定疑凶,去年7月11日凌晨1时许,海安警方在山东省日照市一家小旅馆内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南通0

点评

为什么贪官贪了几个亿不判死刑呢?  发表于 2017-4-13 20:29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4-12 11:4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立即执行?缓期执行?缓,执行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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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4-12 12:0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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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0-18 12:13
  • 签到天数: 15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4-12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工要在 发表于 2017-4-12 11:45
    立即执行?缓期执行?缓,执行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老传统!每逢重大节日,将有一批死囚押赴菜市口斩首!五一节前一下判了好几位,估计节前下地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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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4-13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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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7-4-13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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