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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图有真相! 只因他是双学区 傲娇! ▽ 打出市中心文化宫二附启秀学区,西南营底楼带院子10.8㎡78.8万总价低,稀缺房源的口号 关于此则消息,大部分网友的留言都是 天辣!疯了吧! (大家被震惊到连uc震惊部都不想去了吧…)
昨夜一则关于南通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调整至4成的消息瞬间刷爆南通人的朋友圈。 《关于调整南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意见》为贯彻执行江苏省住建厅《关于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苏建传[2017]4号)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南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提出如下意见: 一、购买二套住房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40%。
二、购买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按照《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情况认定的意见》(通金管[2017]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购房合同备案时间、购买存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或网签时间在本意见发布前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仍执行原政策。
四、本意见自2017年3月30日起执行,原《关于调整南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通金管[2015]237号)废止。
最近南通部分楼市价格接连上升,尤其是双学区房!让不少南通人都懵了,南通楼市究竟怎么了?不是说好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吗?
不过,彻底懵逼的可能是那些即将上小学和初中,但户口还未迁好的家长吧。
当然,还有另一则消息 让人… 大吃一惊 南通双学区房,一天暴升100万! ◆ ◆ ◆ 3月28日上午10时57分38秒,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位于濠南君邑的一双学区房,16名竞买人经过92轮激烈争夺,43次延时,最终被M1527号竞买人以265.56万的价格拍得。这比起拍价162.56万元(竞买保证金16.2万元)高出103万,溢价率高达63.36%。 当天上午10时25分,在通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位于崇川区和兴花苑的一处学区房同样受到了市场热烈的追捧,20名竞买人从174.77万元开始起拍,经过89轮激烈争夺,63 延时,最终拍出了268.77万元,溢价率高达53.78%,而该房产对应的施教区是城中小学和南通市第三中学。
有消息称,南通或迎来限购政策 ◆ ◆ ◆ 没有只涨不跌的市场,也没有只涨不破的泡沫?或许,限购政策就是最好的抑制房价的方式之一。 据相关人士爆料,南通很有可能就将迎来最新限购政策! 其实,关于南通限购的传言早有喧嚣。不少人认为,三线城市没那么容易限购,而前几日,江苏镇江已经出台一系列政策,其中包括句容限购,让句容成为江苏首个限购县级市。虽然句容的限购是由于南京投资客为主的外来购房大军的突然来袭。此次限购举措的出台也属于“短期调控”,设置6个月的适用期表明,如果期满后当地房地产市场有新变化,将会再次进行调整或取消。 南通今年的楼市火热程度也是出乎想象,如今公积金新政已来,是否是限购政策的前奏?我们也只能静观了…
附《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情况认定的意见》(通金管[2017]22号) 为贯彻执行《关于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苏建传[2017]4号)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高效运行,现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情况认定提出以下意见: 一、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且近五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同时愿意签订首套房保证书,购买自住住房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
二、属于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购买自住住房的,认定为购买二套住房: (一)家庭成员名下只有1套住房,且近五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的; (二)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且近五年内只有1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的 ; (三)家庭成员名下只有1套住房,近五年内只有1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且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用于购买前述名下住房的。
三、属于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购买自住住房的,认定为购买二套以上住房: (一)家庭成员名下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 (二)家庭成员名下近五年内有2笔(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的; (三)家庭成员名下有1套住房,近五年内有1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但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是用于购买前述名下住房的。
四、非成套住房不作为审核家庭成员名下住房的依据。
五、名下住房情况以借款人购房所在地〔南通城区、通州区、各县(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为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以南通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记录为准。
六、家庭成员认定范围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七、本意见自2017年3月30日起执行(以南通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录入时间为准),原《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情况认定的意见》(通金管[2016]142号)废止。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9日
附:原《关于调整南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通金管[2015]237号)(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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