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29日),南通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南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意见》。
为贯彻执行江苏省住建厅《关于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苏建传[2017]4号)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南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提出如下意见:
一、购买二套住房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40%。
二、购买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按照《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情况认定的意见》(通金管[2017]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购房合同备案时间、购买存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或网签时间在本意见发布前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仍执行原政策。
四、本意见自2017年3月30日起执行,原《关于调整南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通金管[2015]237号)废止。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9日
公积金政策开始调整,限购传言是否即将兑现?一起等待。
没有只涨不跌的市场,也没有只涨不破的泡沫?或许,限购政策就是最好的抑制房价的方式之一。据相关人士爆料,南通很有可能就将迎来最新限购政策!
其实,关于南通限购的传言早有喧嚣。不少网友说,三线城市哪那么容易限购,而前几日,江苏镇江已正式限购。
3月24日,镇江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 通知显示,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公积金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60%。停止执行非本市户籍人口在市区(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和镇江新区)购房,享受本市户籍人口购房补贴政策。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公积金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60%。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30%。
值得注意的是,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本市户籍职工不得在镇江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等。
南通今年的楼市火热程度,绝不亚于镇江。
其实,目前南通也有很多楼盘紧俏到公积金贷款的排后站,或甚拒绝公积金贷款。今天公积金新政已来,或许正是限购政策一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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