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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纯收受“学术成果”贿赂获利100多万 行贿与受贿通常是指“权力与金钱交易、权力与商品交易、权力与女色交易”,而程纯校长和学术造假大王沈爱国之间的“权力与学术成果交易”贿赂,则鲜为少见。 事实与依据: 程纯的博士生刘××论文造假,程纯说“我不知道,与我无关”,的确如此。程纯自1999年任原南通医学院副院长(副厅级)至今18年来,从来就没有指导过研究生(每年名下有3-5名研究生),研究生名字和人脸大多数对不上号,每年程纯仅学生毕业答辩露面一次;从来就没有去过实验室参与课题研究(启秀校区校园和楼宇视频监控为证);更没有一篇SCI论文是他程纯本人写的(因为他没有能力写SCI论文,十年前程纯报考苏大在职人员“同等学力博士学位”外语,学位英语通过分数线为300分,程纯仅考了30几分) ●程纯收受沈爱国“学术成果”贿赂证据: (1)2005年10月至2016年11月收受沈爱国“SCI论文”贿赂 117篇,其中程纯通讯作者47篇,合作通讯作者17篇,程纯第一作者5篇,并列一作和二作14篇。 https://www.ncbi.nlm.nih.gov/pubmed/?term=cheng+chun+and+nantong+university (2)收受沈爱国为其编造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贿赂4项,程纯名下的国自然基金项目:30872320、81172879、81373223、81571616。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index/funcindex/prjsearch-list# 受贿是一刑事违法犯罪行为,它的危害在于:受贿者(贪官)为获取个人利益,利用权力(职务之便)为行贿者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社会秩序紊乱和分配不公。 ●程纯收受了沈爱国117篇SCI论文和4个国自然基金项目的贿赂,他个人从中获得了什么利益呢? 第一.从中获得了学术上的名利:(1)用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程纯被评聘为教授、博士生导师;(2)用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程纯晋升并被评聘为二级岗教授(3年前已加薪);(3)用于换钱:每个基金项目可获学校(项目经费)的20%以上奖励,4个国自然基金项目程纯至少可获得50多万,SCI论文程纯通讯作者和一作约50多篇,每篇学校奖励伍仟至2万不等,临床医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ESI期刊还要乘1.3,SCI论文奖励程纯至少可获得50多万。程纯收受了沈爱国“学术成果”贿赂获利至少100多万! 第二.从中获得了政治上的名利:程纯登上南通大学校长宝座并获得党委副书记头衔,由此带来的个人资源和经济利益难以估计。 ●那么程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给沈爱国谋取了多少不正当利益呢? 程纯利用职权给沈爱国提供了: (1)南通大学国有资产1000多万的“造假黑窝”实验室平台(这是沈爱国判逃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的主要原因);(2)研究生与学科资源;(3)校长旗号“大树下的背景”资源。 由于程纯不需要亲自指导研究生;不需要去实验室参与课题研究;不需要自己写国自然基金项目申请书;更不需要自己写SCI论文投稿,不费任何精力,就能轻而易举地获得科研成果(SCI论文、国基金项目)。程纯校长的示范作用为整个南通大学医科的主任医师/教授、博导/硕导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因而南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共卫生学院以及附属教学医院(一院/二院/三院/肿瘤医院)30多位主任医师/教授、博导/硕导(包括处级干部3人),都以程纯校长为“榜样”,主动与沈爱国“合作”,纷纷把自己所招研究生和自己的“主任医师/教授、博导/硕导”头衔给沈爱国支配和使用。其中80%的挂名导师获得沈爱国编造的国自然基金项目1-3项,90%的挂名导师获得沈爱国编造的SCI论文(2-10篇)。 ●沈爱国获得的不正当利益: (1)SCI论文换钱:以近六年(2011年-2016年)计算:每年研究生33-40人(在校生100-120人),出自“程纯造假黑窝”的“DATA成果”,再由沈爱国编造并发表的SCI论文每年在60-70多篇,其中三分之二40多篇从医院换钱,影响因子IF每分1万,按每篇论文平均3.5分计算合计每年沈爱国可获140多万(临床医生不差钱,大多全给沈爱国,他们只要学术成果的名,有了学术成果就可获得更多的个人利益:医疗资源、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学术地位(博导/硕导、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学会理事、专委会主委等)等。另三分之一20多篇从南通大学换钱,每篇5000-20000不等,沈爱国每年约能获得30多万(沈爱国2016年11月29日在我办公室认同了我上述对沈爱国所发SCI论文每年可获160多万的算法)。 (2)国家和省部级“自然基金项目”换钱:近6年,就算沈爱国编造的国自然基金申请书中,每年至少有10项奖励他个人可得,平均每项国家财政资助60万,学校(项目经费)的20%以上奖励,医院奖励力度更高,由此沈爱国用“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换钱,每年至少可获120多万。 沈爱国167篇SCI文章,小老婆张××37篇SCI文章: https://www.ncbi.nlm.nih.gov/pubmed/?term=shen+aiguo https://www.ncbi.nlm.nih.gov/pubmed/?term=shen+aiguo+and+nantong+university https://www.ncbi.nlm.nih.gov/pubmed/?term=zhanh+d+and+nantong+university ●“程纯造假黑窝”编造“基金申请书”骗取国家财政拨款叁仟多万 以程纯为榜样的30多名“挂名导师”有了2-3篇SCI文章,在基金申请书中申请者“研究基础”编造几个DATA,再有挂名导师的“主任医师/教授、博导/硕导”头衔“基本面”就OK啦。沈爱国利用上述研究生和挂名导师资源,加上他惯用的招术:用2-3个“炎症因子”或“转录因子”、1-2个“靶向蛋白”编造了2-3个与其上下游相关的“分子调节信号通路”在不同疾病模型/不同肿瘤组织/不同神经组织/不同细胞株等复制上述“信号通路”,这个套路很管用,很容易蒙混评审专家。近10年经沈爱国之手所写基金申请标书,获得的国家省部级各类基金项目超过了60多个(沈爱国2016年11月29日在我办公室问我:“你知道我对南通大学作了多大贡献?扬言告之我:“经我手写的国自然基金申请书,2015年拿了18项,2016年拿了12项!) 由此骗取了国家财政拨款3000多万,若加上单位匹配骗取的国有资金高达5000多万,而基金项目结题“程纯造假黑窝”仅用一两篇造假的SCI文章就可“交差”6个国自然基金项目。例证:发表在J Biol Chem.2015 May 29;290(22): 13888–13894造假论文“Spy1Protein Mediates Phosphorylation and Degradation of SCG10 Protein in AxonalDegeneration”中,就标了6个国自然基金委批准号(314440037,31270802, 81171140, 81200828, 31300902, 81200918). 综上所述:由程纯提供的南通大学国有资产1000多万的“程纯造假黑窝”实验室平台,程纯个人收受沈爱国“学术成果”贿赂获利高达100多万,程纯利用校长职务上的便利,给沈爱国谋取的不正当利益近6年每年至少200多万,“程纯造假黑窝”实验室运行13年给沈爱国获利至少1500多万!骗取了国有资金高达5000多万。程纯不仅让沈爱国致富,而且帮助沈爱国搞“小老婆”,明知沈爱国跟他老婆有“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约定沈爱国儿子去美国前一两年内不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程纯却支持沈爱国跟程纯的研究生张××非法同居犯重婚罪! ●程纯校长的”榜样”作用,导致沈爱国给南通大学造成灾难性的危害 上述30多名与沈爱国有“合作关系”的主任医师/教授、博导/硕导,他们大多数在与沈爱国合作前,原本具有较强的研究生培养和科研创新能力,由于程纯校长的”榜样”示范作用,不需要自己做科研,不需要亲自带研究生了,他们大多数人“科研创新的大脑细胞”因长时间不用而“生锈”(脑子废掉)啦!除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药学院外,整个南通大学医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科学研究、学术骨干培养和师队伍建设给程纯伙同沈爱国全毁了!医学院200多人(专任教师科研人员140多人)2016年仅获3个国自然基金项目,除“程纯造假黑窝”所发文章外,全年仅发了SCI论文十几篇;公共卫生学院“食品与营养卫生”学科带头人紧跟沈爱国改行了,学科面临后继无人;附属医院属于重灾区,殃及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眼科、口腔科等二学科覆盖近20个临床三级学科20多个科主任、主任医师/教授、博导/硕导,其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科学研究、医疗学术团队建设等基本被程纯沈爱国毁灭了! 2016年8月16日高建林院长向附属医院科主任颁发的“科主任任期职责”聘书,其聘期3年至2019年8月,多数科主任任期要延到六十二三岁(陆少林任院长政策:科主任任期为59岁),这意味着通大附属医院临床科室主任(学科带头人)断层/面临后继无人了!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曾在全省三甲医院学科建设和医疗水平各项指标名列前茅,如今各项指标均远被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甩在后面,已名落孙山啦!而“江苏省十大临床医学中心”所谓首席“组织工程和神经损伤修复临床医学中心”大都是顾晓松院士科研团队的题材(五个方向:“周围神经损伤与功能重建”、“帕金森病的基础和临床研究”、“组织工程技术与转化应用基础研究”“颅脑损伤功能修复基础与临床研究”、“脊髓急慢性损伤的治疗”)没有顾晓松教授的院士资源,根本不可能获得这个“金牌子”,通大附院的科研实力和医疗水平究竟如何,有关领导请不要自欺欺人! 综上所述:“程纯造假黑窝”的建立和程纯校长的”榜样”示范作用对医学院和附属医院造成的灾难性/毁灭性危害是显而易见的! 党纪与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0号令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或第(六)款“有偿发表论文、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为他人代写论文的”“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存在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的”或第(一)款“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第二十九条“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应当对责任人给予第(四)项(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或第(五)项(开除或解聘)规定的处理”。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实名举报人:南通大学张 伟 2017-03-11 身份证:320602195710090016 “伟哥反腐热线”15896280596 抄报:中共江苏省纪委、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苏省教育厅党组、江苏省教育厅、中共江苏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监督委员会、国家基金委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江苏省学风建设领导小组 抄送:中共南通市委、中共南通市纪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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