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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条罚款真的有理吗? 前些时,我在濠滨论坛上发表一贴,并附图片二张,对贴条处罚提出异议。网友对贴条罚款意见不一。有的用“人人都是交通参与者,都要遵守交通法,违章贴单是正确的执法行为”的套语加以辩解。通州交通管理中心的网友也表示称赞。为此本人再发一贴,让公众评说。我用手机拍下通州公园路“市场西边路段”。这条路的右侧都画着长方形白线,停在白线里的不算违章,没有白线的属违章。今天下午我在交警贴条的地方发现好多“违章停车”,我数了一下共25辆。为此我提出如下二点看法,供参考: 一、界定违章停车的依据是什么?是否是在同一路段,同一线上有白线的停车是合法,没白线的停车是违法。我想违章停车不能凭交警的意志划定。大家也许会知道公民知情权是法律规定的吧!公民的知情权,又称为知的权利,知悉权、了解权。即公民对于国家的重要决策、政府的重要事务以及社会上当前发生的与普遍公民权利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件,有了解和知悉的权利。知情权是监督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是保护公民自身利益的需要,是消除谣言,稳定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看了这段表述定会想起,那地段有拍照提示吗?你的拍照行为利害人知道吗?通州交通管理中心是综合机构应该从积极的方面统筹考虑交通管理,千万别指望用罚字来营造交通环境,在误区中寻求作为。建议对此事组织一次全民大讨论! 二、事前管理还是事后处罚?我每天途经十多个路口,多数路口有闯红灯现象,有民警值勤的路口很少。是警力不足,还是另有重任。不能见到违章就罚,不在管字上下功夫。交警可能吃的财政饭吧。我常在路上看到街道两侧,管自行车的同志,不知是哪个部门的。这些同志对乱停的,车还没停稳就说:这里不可停,停那里!交警能不能向他们学习,对 机动车也来个事前管理,来一个亲切的提示,警力走出来,在一线作为立功,这样老百姓是很喜欢的!对用提成激励交警巧立名目的罚款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督查!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