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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协同教育

[焦点爆料] 关于南通市崇川区智愿行慈善服务社起诉的名誉权纠纷案的公开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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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1-24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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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23:0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要过年了,建议各位就此打住,等年后静候开庭结果!祝各位新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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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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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听说,网警成法官看家护院、义务替当事人查小号的狗腿。法官的权限跟顾氏法律真牛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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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林中听涛 发表于 2017-1-24 23:09
要过年了,建议各位就此打住,等年后静候开庭结果!祝各位新春快乐!

元宵节前一天开庭,法官可真会挑日子。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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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1-25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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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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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局长大人,我什么时候“在网上没有底线用下流卑鄙恶毒语言与网友对骂”、我怎么开骂网警、法官了?请你不要随便给别人乱扣帽子,顾氏法律好厉害,文字狱我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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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1-25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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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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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局长大人,有这闲情逸致在论坛打口水战,还不如多花点时间准备应诉。友情提醒,顾氏法律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法,您还是请个律师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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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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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狗腿跟狗腿子的含义和区别。不懂可以自行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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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1-25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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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1-25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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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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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网警举报,让他过来抓我的,我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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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1-2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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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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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局长的应诉书真厉害,顾氏法律真牛叉。顾局长必胜,顾局长必胜,顾局长必胜。希望您能够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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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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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崇川区教育局副局长顾大人,你要怎么理解都可以。你说是我骂人就是骂人,你说有罪就有罪,狗腿跟狗腿子的解释权归于你自行补脑。
反正我是第一次听说,难以理解网警跟法官会依照顾氏法律,有如此权限。我的理解,查小号,向法官提供证据的应该是濠滨论坛,必须是律师依法前往取证,跟网警没有半毛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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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1-25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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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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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小号骂人,污染网络,网警该管吗?您认为网警该不该管网上用下流话骂人的事情?法庭上有人举证说这个骂人的小号是对方的,法官要认证,向网警取证,网警会拒绝?一定要律师吗?

——建议你咨询律师,不要坐井观天。据我所知,用小号骂人,污染网络,网络管理员会处理,比如警告、屏蔽、封号之类;网警只负责危害网络安全之类的,比如公开造谣造成社会公众恐慌之类的。
大过年的,我很忙,拒绝任何纠缠,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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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1-25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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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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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次班门弄斧,对此贴不再做任何回复,静候年后法院判决。

网页截图20170125_04323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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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1-25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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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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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取证,法官没有权限让网警义务提供网友小号。因为网友注册的账号是受法律保护的,除非网友是触犯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律,理论上没有任何人可以动用公权力,私自泄露个人信息,反之其也是违法犯罪行为。
当然某些特殊情况除外,比如某地方萱萱部门就可以逆行其道,想查谁就查谁,想整谁就整谁,知法犯法说多了都是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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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1-25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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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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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问题建议你咨询律师,恕不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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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1-25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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