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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拿到工程款却拒付薪水 南通海安一包工头被判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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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一名从事建筑业的包工头拿到100多万元工程款后,却拒付手下7名务工人员26万多元薪酬,将他人血汗钱非法侵吞。遭受不法侵害的劳务人员无奈报警,海安警方将无良包工头上网追逃并成功抓获。1月15日,记者分别从海安警方、海安检方、海安法院了解到,包工头周某犯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处以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工程竣工拿到工程款——

    包工头拒发薪水人跑了

   今年37岁的周某是海安当地一名从事建筑施工的工程负责人。前不久,周某承接了海安一家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开发的海安新城花苑小区部分装修工程。随后,周某雇佣季某、陈某等多名工人如期施工。工程结束后,周某拿到全部100多万元工程款。然而,这笔钱进了他的腰包后,却一直没有支付季某等工人工资260952元。

    “我们一起问他要钱,他只说手上资金不足,让我们一等再等。最后,发展到打电话不接,人也没影了,”劳务人员卢宗明说,“那都是我们的血汗钱啊!”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卢宗明等务工人员举报后,查明有关事实、找到周某住所后,张贴“限期改正指令书”,并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人劳动报酬。然而,周某不予理睬、置若罔闻。

   工人无奈向警方报警——

    办案民警姜堰将他抓住

   无奈之下,卢宗明等7名劳务人员选择了向海安警方报警求助,依法索要自己的血汗钱。

   在与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查明有关周某的不法事实后,海安警方随后立案予以侦查。然而,办案民警发现周某已不在海安,下落不明。据此,海安警方对违法人员周某予以上网追逃。

    经过警方技术手段查控,办案民警发现周某携带部分工程款逃匿到贵州等地,在外活动一段时间后,其踪影又出现在泰州市姜堰区。为防周某再次脱逃,海安警方立即派出精干警力赶赴姜堰区,成功将潜藏的嫌疑人周某擒获。

  检方起诉法院开审了——

   被告席上的周某后悔了

   周某被抓落网后,海安警方从周某身上扣押了部分钱款,然后按照其所欠工人工资的具体数额,进行了部分发放。

   查明周某违法犯罪事实后,周某被海安警方移交海安检方依法起诉。

   前不久,海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周某一案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八条)》之相关法律规定,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坐上被告席的周某后悔不迭,但为时已晚。

   “周某归案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并且主动向工人支付了部分工资,对尚未支付完毕的工资也和工人达成协议。为此,我们综合多种因素,对其作出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的裁决。”海安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孙洁介绍说。(来源: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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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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