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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笔者参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层领导说,现在上级单位向下借人真让人有苦难言,说“不”,则是“下级不服从上级”;不说“不”,则基层“失血”严重,很多工作难以开展。随意借调容易引起单位班子内部不团结,不利于违纪案件责任人的认定,还助长违反组织纪律等不正之风。 借调作为一种非正式的人员流动和公务协助方式,一般是为了临时解决单位人手不足或专业性人才缺乏等问题。正常的借调,不仅能保障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也有利于提升基层干部的能力,打通人才交流的通道。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借调却变了味。有的村官长期在镇里上班,有的镇招到的公务员长期被县里有关部门借用,有的下属单位同志长期被主管部门混岗“重用”。少数部门或单位忽视正常的借调程序,存在随意借调、违规借调等现象。这一方面反映了权力的任性,不顾下级单位实际,想借就借,给下级单位增加负担。另一方面,违规借调还成为“关系户”调动升迁的暗道,一时进不去的单位,通过借调寻求机会。此外,一些被长期借调的人往往处于两头管不着的“自由人”状态,影响个人的成长和发展。 杜绝“任性借调”,首先要从制度层面进行约束,完善借调人员的管理,切实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明确借调人员借调的程序、审批权限、最长时限以及一个单位借调人员的最高比例等。其次,要对借调人员的信息进行公开,自觉接受本单位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避免以权谋私。再次,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应本着“非必要不借调的原则”,加强对各部门借调的监管,避免借调的随意性,如确有人手困难,应通过人员统一调配或政府购买的方式予以解决。最后,对于违规借调的行为,应严格问责,杜绝权力的傲慢与任性。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