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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实行农民集中居住 专家:应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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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2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南通实行农民集中居住 专家:应因地制宜





                    2006年5月底,江苏中部城市南通作出一个决定:力争用20年左右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农民集中居住。文件下达之后,这项政府工程在南通六县三区展开。而最近,记者接到南通如皋市磨头镇居委会一名叫张勇(化名)的村民的投诉说,他因为自家房子被风雨刮倒部分,想重建,不过得不到审批,而进新规划出来的集中居住区又交不起相关费用。后来,张勇找居委会主任反映,双方发生了冲突。而记者采访时获悉,当地村民也均表示反对进集中居住区,但当地居委会书记却表示村民的反映很荒唐。有关人士表示,如皋作为苏中地区一个欠发达的县级市,应该何时、怎么去搞“集中居住”,以推动新农村建设,值得深思。

                    民意争鸣  

                    村民:我们不愿进集中居住区
                    近日,记者在接到张勇的问题反映后,急赴该村采访调查。
                    (话外音)还没到张勇家时,记者就被一大群百姓围住,一名80多岁的老太太二话没说就跪在了记者面前。从纷纷杂杂的方言里面,记者得知,当地村民都不愿意进“集中居住区”。据介绍,磨头镇居委会由原磨南村、磨北村、小磨村三村合并而成,记者采访所在村系原小磨村。张勇家房子围墙本来就是用几根木头撑着的,在最近的几场风雨中,有两面墙塌陷。记者在现场看到的,也确实如此。
                    原小磨村老汉沈均(化名):磨头居委会在离小磨村3公里的地方规划指定了一个小区——磨南小区,并造了不少豪华的房子,房子约为250个平方,17万元左右。凡是想建房的村民都必须到指定小区去,先交纳1.5万元的安置费和5000元的建房押金方可起建;不愿意建房的可以在该小区购买,每年还得交纳600元的土地费用。
                    (话外音)和大多数村民反映的一样,不愿意进小区的原因无非两种:小区离自家责任田太远,要过两条河与两条道路,其次,小区房子的价格以目前村民的收入根本无力购买。
                    记者调查发现,在如皋为“集中居住”出台了相关政策后,磨头的村民鲜有进驻小区的,而据村民介绍,小区的豪华房子大都卖给了外地人。
                    小磨村唯一一名购买磨南小区房子的沈女士说,我自己先是一次性付了17.5万元,在住进去之后,得到的说法是:还必须每年交纳600元的土地费。当初我住进去的时候,都没有说明要交这600元!
                    居委会书记:只是按政策办
                    4月23日,记者采访沈建华书记时,沈建华表示:张勇所说及部分村民的反映很荒唐,进磨南小区建房仅有交给城建与国土部门的300多块钱费用,并没有其他费用了。“张勇与我发生冲突时,我当时很冷静”。沈建华表示:作为村书记我没有任何审批的权力,我只是依照上面的政策来办。
                    对此,如皋市磨头镇党委朱书记在记者采访时表示:小区房子30%可以对外出售。磨头镇党委朱书记表示,不管怎么样,总体原则是进小区,经济困难的可以在小区盖平房,情况特殊的困难户可以在原地修缮,但不能用钢筋水泥等材料,“因为将来毕竟是要拆的”。他还表示,进小区交纳5000元到1万元显然是没有根据的。
                    观察与思考

                    该如何搞“集中居住区”
                    记者了解到,在2006年南通六县市人均GDP排名里,如皋市排名靠后。当地一不具姓名的人士称,能买得起这种房子的大多是外地人。
                    这位人士还分析,一些乡镇借着集中居住的名义圈地,老百姓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进小区自建房,要么在小区买房子。
                    记者获悉,如皋市政府2007年4月1日出台了一份文件《关于严格控制过渡房审批和严禁区外建房的意见》。在审批原则、审批对象、审批程序、建设标准等多个方面都做了细化的要求。如皋一政府人士称,这就是基层组织的上方宝剑了。“集中居住”应该怎么来搞,还是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的水准后再搞,应该是各个基层政府考虑的问题。
                    南通大学一位要求不透露姓名的三农问题专家说:政府对于经济确实困难的群体,是不是应该放慢“集中居住”的脚步,“贫困县不能效仿富裕县盲目搞‘集中居住’、苏北城市不能照搬照抄苏南城市模式,一定要考虑自己的经济情况!”新农村建设的最大目标是提高农民收入,稳定农村发展,而不是为农民增加负担。
                    实际上,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四川省副主委陈厚生曾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在2006年作了一个调研,发现“部分地区新农村建设在推行过程中带有浓厚的政府自编自演、城市化病、示范政绩式痕迹。“在有些地方农民因为集中居住远离耕地,使得原来的庭院经济也几乎被摧毁,导致耕种和生活成本上升。农民负担加重。”全国政协委员林毅夫也在一次接受记者采访时,有过忠告:房子不是公共产品,如果把新农村建设引向新村庄建设,确实会增加农民的负担,给农民带来伤害,这是应该避免的。
                    而本报民意顾问、农工民主党江苏省委调研处处长许培新也表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大环境下就有“农村三集中”这项政策措施,而“集中居住”正是属于三集中里的一项。集中居住的主要目的是将散居的农民集中起来居住,便于管理,以获得农田的最大利用率和农业的标准化、现代化以及保护生态环境。这是今后的必然道路。但是各地在这个问题上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要千篇一律。要逐步地循序渐进,千万不要搞什么形式主义。在便利农民生活生产的前提下,尽量让农民少花钱,早日安居乐业。对于有困难的农民,可以采取买不起先租的方式,或者政府对其采取一定的补助。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告诉农民为什么要三集中,告诉他们这样可以改善生活状况,提高收入,他们自然就会很支持这项措施。
                    这和中央党校副校长王伟光的观点也比较接近: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工程,千万不要急于求成,更不能“顾此失彼”,而要尊重农民意愿,统筹兼顾,把这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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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5-12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理论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而实际上以人情为依据,以金钱为准绳还是客观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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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9-5-13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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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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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5-13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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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9-5-13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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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5-13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磨头镇党委朱书记表示,不管怎么样,总体原则是进小区,经济困难的可以在小区盖平房,情况特殊的困难户可以在原地修缮,但不能用钢筋水泥等材料,“因为将来毕竟是要拆的”。




    请朱书记说说到底可以用什么修缮材料吧!

    那个“等”字含义太丰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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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9-5-14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香港 城市电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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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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