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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岂能说建就建 南通市区屡现集装箱等新型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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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6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近一段时间以来,两节绿皮火车车厢摆放在市区中南城商圈的广场上,颇能吸引路人眼球。24日,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这两节车厢没有合法证照,被视为违法建筑,近期将被依法处置。据了解,今年以来,不少商业综合体的广场上,先后出现了集装箱、火车车厢、活动板房等未经规划许可的新型建筑物,城管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意在扼制住这股乱建风。
    设置在中南城南侧广场的两节绿皮火车车厢全长近50米,车厢下垫有枕木,车身两侧还分别挂有南通到北京、南通到太原的字样。据车厢主人刘先生介绍,他在其他城市看到火车咖啡馆,萌生了在南通也开一家的想法。在与中南城方面签订相关协议后,刘先生把原来黄色的退役工程车车厢改造成现在的绿皮火车车厢,并设法将车厢运到了广场上。不过,刘先生至今未能办理到相关的证照。市城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刘先生曾提供了一份营业执照,但是其中标明的营业地点是在中南城一楼室内,而不是广场上。”每天都会经过中南城的徐先生说:“在广场设置一个建筑,肯定得依法办理手续。如果说建就能建,估计不出几年,南通连个像样的广场都没有了。”

    据介绍,12月以来,除了中南城的这两节车厢,我市城管部门已经办理了两起商业综合体广场违法建设的案件。12月3日,有人在圆融广场上用10只集装箱搭建营业店面房。城管执法人员在依法开具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于13日出动吊机等作业工具,对此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五洲国际广场上原有两间集装箱改造成的店面,经过城管执法人员上门交涉,于本月16日自行拆除。

    市城管局法规处的工作人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针对集装箱、活动板房构件等设施进行建设活动的管理,南京市专门出台了《关于明确集装箱型等新型建筑物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凡是对集装箱、活动板房或者其他各类已有设备、设施进行房屋化改造,并利用其进行生产、生活、经营性等活动的建设行为,均应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针对我市市区利用户外广场采用集装箱、火车车厢、活动板房等设施进行商业活动的行为频频出现的情况,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并参照南京市的做法,将集装箱、活动板房等设施管理纳入规划许可的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进行上述新型建筑物建设的,均应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来源: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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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6 18:5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中南城前面是广场装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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