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6048|回复: 0

遇到斑马线,您停车了么?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12-21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于前两种情况,如果机动车未礼让的,将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而针对第三种情况,如未避让,则将给予罚款20至200元,记3分的处罚。此法规执行后,立刻就有罚单开出,并且有相关媒体报道,而且在市区的主干道似乎大家都变的彬彬有礼。然而今天在经过新星明路时(路段并无监控),我却遭遇到了两种不同的待遇。                                                                       当时正好去对面的超市买东西,在经过一个人行横道时,一辆黑色的君越从不远处就开始鸣喇叭,并且没有减速的迹象。好吧,我珍惜生命,立马停在了大约三分之一处,那辆君越呼啸而过。后面还跟着一辆奇瑞汽车,我站在原地准备等着他也呼啸而过时,这辆汽车却停住了,司机师傅示意让我先过去。心中一暖,微笑着向着司机师傅点了点头,然而过去之后,心中却思绪万千。
    在有监控监视,并且有交警或者辅警执勤的地方,大家都能做到遵守交通规则,但是在没有监控的地方,没有交警辅警的地方,却并不是所有人能够遵守交通法规的。就好像在园林路与观阳路交界处,在没有装监控时,闯南北路红灯的并不少,但是现在装上了监控,基本没有人会去闯这个红灯。
    “礼让斑马线”是机动车的道德与法律义务,只应加强不应放松,在行人面前,车辆始终不能“称霸”。汽车社会,需要普及人性化的汽车文化,确保行人的“路权”,构筑一顶生命安全的保护伞。因为车是人造的,是服务于人的,无论何时、何地都需以人为本。
    当前,不文明驾车已成严重社会问题,“斑马线”上的死伤事故也酿成了太多血的惨案和教训,决不能让不文明驾车成为世人的痛苦,不能让城市街道的彼岸,变成血与泪、罪与罚的彼岸。务须强化道路交通执法,守住“斑马线”这条行人权益保障线,确保文明驾车与行人安全。
  要让文明驾驶、“礼让斑马线”蔚然成风,既要强化司机的道德自律,树立文明驾车理念;更要强化他律,严格执法,让“史上最严交规”完美配套“史上最强执行力”,打造规则意识和文明意识,使“礼让斑马线”成为文明驾驶常态,创造出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




南通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20 12:17 , Processed in 0.133550 second(s), 13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