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州某护理院为鼓励子女经常到护理院探望父母长辈,别出心裁地推出了“奖孝金”制度。制度规定:子女每两个月到护理院看望老人累计超过30次,给予200元“奖孝金”;累计超过20次,给予100元“奖孝金”;累计超过10次,给予50元“奖孝金”。“奖孝金”制度,弘扬了社会正能量,值得点赞。(《扬子晚报》2016年12月4日) □徐兆熊 首先,这一制度满足了老人的精神需求。住院老人在护理院有专业护理人员和医生、护士的护理,日常生活问题肯定能较好地解决。但是护理院人员不能满足住院老人的精神需求。“奖孝金”制度可以有效地调动子女到护理院探望老人的积极性,从而满足老人的精神慰藉。据说制度实施2个月以来,有129人看望老人超过30次,20人超过20次,60人超过10次,可见其效果确实很好。 其次,这一制度培养了子女的孝老之心。“奖孝金”制度可以促使子女渐渐养成孝老的习惯,从而给子女的子女树立孝老的榜样,进而在全社会形成孝老的正能量。 应该说“奖孝金”制度确实是一种值得点赞的好制度。但是“奖孝金”制度偏重的是物质奖励,如果能再辅之以精神奖励,如每年给探望老人360次、240次、120次以上的子女,年终授予“金牌孝老模范”“银牌孝老模范”“铜牌孝老模范”的荣耀证书,做到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相结合,那么,这一制度就更加完善了。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