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38918|回复: 0

四川将全面停止小型水电开发,已建成的中小型水电站不再扩容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10-17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10月15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近日四川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加强生态保护和做好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继续坚持“水电为主”的能源开发方针,推进全省水电资源开发,重点推进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国家规划水电基地建设,优化电源结构,调整水电开发时序,建设国家重要的优质清洁能源基地。
根据《意见》,将严格河流规划审批权限。主要河流水电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审批,其余河流水电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暂停省级河流规划审批,“十三五”期间,除国家管理的主要河流外,暂停省内其他河流水电规划审批。未编制河流水电规划或与河流水电规划不符的水电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建设。
严格控制水电项目核准。“十三五”期间,除具有季及以上调节能力的中型(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30万千瓦以下)水库电站和以航运为主的航电项目外,四川省其余中型水电项目暂停核准。特殊河流水电规划及项目审批、核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开展相应工作。“十三五”期间,除具有航运等综合利用为主、兼顾发电的项目外,其余小型(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水电项目全面停止核准建设。已发布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停建通告的,依法解除,妥善处理有关后续问题。稳妥有序推进2.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遗留问题处理。已建成的中小型水电站不再扩容。
(原标题:《四川将全面停止小型水电项目开发》)南通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23 08:01 , Processed in 0.142346 second(s), 14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