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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盗窃后留下"十元借条" 称"必将偿还"转载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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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3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盗窃他人钱财的小偷竟给事主留下一张“借条”,称日后一定会补偿。近日,太仓市浏家港的邓先生就遇到这样一名奇葩的小偷,对方偷走他留在柜面的现金,并给他留下了一张借条。
  邓先生在太仓市浏家港经营一家台球房,事发当晚他发现台球房吧台内的现金和香烟被盗了。现场只留下了一张10元纸币,他翻看纸币背面时目瞪口呆。只见纸币上被人用水笔写着大大的“谢谢朋友”四个字,旁边还有小字写道:“朋友,借你300元一用,日后必将偿还。”
  邓先生看后十分气愤,而提及借钱他立刻想到了当天早些时候台球房的一位客人。据邓先生回忆,白天有一个来台球房打球的客人曾向他借过钱,但被他拒绝了。邓先生说,这位客人虽然近期经常来打球,但是自己与对方并不算是熟识,日常没有什么交际。民警调取了台球房周边的监控录像,发现案发当日凌晨有一可疑男子出入了邓先生的台球房,经邓先生辨认该男子就是白天向他借钱的客人。
  经走访调查,民警在辖区一网吧内将可疑男子邱某抓获。面对警察,邱某对自己盗窃并留下字条的事供认不讳。原来,邱某从外地来太仓打工还不足一个月,但是其间钱包和手机都丢了,又还没到发工资的时候,手头拮据的他就想向台球房的邓先生先借一些。但是因为两人并不熟识,借钱的事情被邓先生一口拒绝。借钱不成的邱某就想到了偷,他当天凌晨进入台球房,将吧台上的300元钱和香烟拿走。盗窃得手的邱某想以后有钱了可以给邓先生补偿,于是就在一张纸币上留言。虽然邱某留下了“借条”,但改变不了他盗窃的事实。目前,邱某因盗窃被警方行政拘留五日。
南通0
匿名
发表于 2016-10-13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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