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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幼女,中国式的“猪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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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广东



浙江丽水市碧湖中学多名女生遭强奸,至少有1013周岁到16周岁的女初中生曾被陈伟军、大兵等人强奸,碧湖中学被糟蹋的女生数量有几十人之多,其间,多个女生堕胎、被传染性病乃至被诊断为终身不孕。涉案人员中有多个村干部,在坊间传闻中还涉及多位公务员。(网易)
习水强奸案,让人出离愤怒;丽水的强奸案,只让人觉得浓黑的悲哀。我们曾经很善良的以为习水强奸只不过是一个个案,却不曾料到强奸幼女已“猪流感病毒”式的弥漫到了各地。从习水强奸案,到贵州学生妹卖淫,现到丽水强奸,强奸幼女之病已再现了猪流感式的流毒无穷。
“猪流感”的猖厥,根源在毒,上策在于防、中策在于控,下策在于掩。那么,强奸幼女呢?强奸幼女的病毒根源在于官,官风不正,则民风必颓;吏治不顺,则民心难安。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已身不正,又何以正天下?诸多强奸幼女案之所以骇人耳目,除了我们良知的底线外,还因为集团化强奸幼女的某些“扫天下者”的存在。“扫天下者”手握国家公器,本应是社会标杆,孰料居然还有如此众多的害群之马,以禽兽之行,为官一方,遭践一方,“横扫幼女如卷席”。
强奸幼女之毒,上策在防,在于“不战而屈人之兵”。而要防,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大法律的威摄力,强大个案的震撼力。习水强奸案,是猪流感式的强奸幼女病毒的一个治理窗口,本来是预防一大好时机。谁料审判前云遮雾扰,审判中的如封似闭,让人觉得正义除了面纱的功效以外,几乎乏善可陈。法律失去威摄力,流毒在所难免。
中策在疗。治病救人好象一直都是我党的方针,下重手点死穴,不是逼急了,上峰难有毒蛇啮手,壮士断腕的决心。可是治病救人也要分个轻急缓重,伤心感冒和梅毒艾滋压根儿就不是一个病毒级别。更何况那种猪流感式几乎无解的病毒呢?强奸幼女的病毒出来了,预防时,有关部门(又是有关部门)“菩萨低眉”,将豺狼的凶残化作相逢一笑,那么,这种病毒“偶尔露峥嵘”了,扩散了,我们又何敢期望有关部门作“金刚怒目”呢?
剩下的策略,只有“掩”了。孟子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老话说,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一掩万事休,你好我好大家好,至于那此在禽兽爪牙下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羔羊呢?当官自管头上帽,休问民女心上伤。
但是,一“掩”就天下太平了吗?非典一掩,流言四起,天下震惶,再说了您老掩得住吗?明星放了个屁,掉地上,都要被网友挖地三尺地赏鉴赏鉴,更何况是强奸幼女这种猪流感式的大事。
猪流感本来是在猪与猪之间传播的,就好象强奸幼妇这种病毒本意是在官与官之间传播。可现在猪流感病毒变种,猪与人、人与人之间亦可传播。强奸幼女病毒也面临着变异的危险:由官强奸变成了受害幼女协助强奸者强奸!丽水已现病毒变种苗头!病毒二代的产生,将是我们这个时代一个极为可怕的信号!
对待这种事,网友们的态度很鲜明:“天生万物以养官,官无一德以报民,杀杀杀杀杀杀杀!”然而,网友自说自话,他们自做自孽,就象两条永不交割平行线!虽然我并不认为这种情绪的渲泄于事有何补,但我以为在网友极端的情绪里面,还是有一点点民意的。如何将此等劣迹真正化于无形,那是上峰值得思考的问题。老百姓剩下的只有那点非理性的盲动叫嚣了。南通0
匿名
发表于 2009-4-29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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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4-29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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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7-31 09:43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9-4-30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估计不止丽水有这样的事情,别的地方一定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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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9-4-30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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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5-18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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