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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走前任女友财物竟然是为了买戒指讨好下一任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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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经人介绍相识后,男子王某很快跟女友确认了恋爱关系。随后,两人一起去医院给女方的母亲看病,王某却瞅准机会将女友的包偷走,内有现金1.7万元、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随后他用这些钱给“下一任”女友买了项链、戒指等。近日,李沧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一审被判刑二年。
360截图20160906160836531.jpg
  王某初中文化,1954年生,一直无业。从2001年起,他便多次因诈骗、盗窃获刑,2015年8月28日减刑释放。经审理查明,2015年8月底的一天,王某谎称帮助李女士在青岛找工作,并结伴从淄博到青岛。途中,李女士将现金7000元及其个人衣物等暂存于王某的背包内。到青岛后,王某借故将李女士支开,将包内现金等物品带走,后将赃款挥霍。李女士发现被盗后报案,两人不再联系。

  2015年10月中旬,王某与周女士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0月31日晚,两人去医院为周女士的母亲陪床。次日7时许,王某趁周女士去洗手间之机,将周女士放在病房内的包盗走,包内有现金17000元、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案发当日,王某用其中的10237元购买了项链、戒指赠送给下一个女友吕女士,手机也送给吕女士,其余赃款被挥霍。案发当日,周女士报警,公安机关经侦查后确认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15年12月15日,警方将王某抓获。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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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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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9-7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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