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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烤摊点撤不掉,城管这锅背还是不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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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8-19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我记得前段时间,南方某地大水,有领导背领导的照片被新闻报道写成了领导背受灾群众的宣传事故,结果这锅让小编背了,众网友口水几乎淹没了那几日的舆论场,而昨日晚十点之后楼主不堪其扰发帖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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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管用不管用,还真的掰扯一下,就这流动烧烤摊来说,城管这支大军孤军奋战还真是不管用。不管是中国还是西方国度,行为做事最怕的就是越位,越位办事儿看上去好心,实际上招人恨?这么说吧,还是城管职权有限,爱莫能助。这就像你手机配置不够你非得让他完成奔腾四的任务,这不是强人所难吗?(城管同志们别骂我,不是笑你们能力不够,是为你们鸣冤呢?)

在说这摊点涉及几方职权之前,我觉得我们倒是可以扯扯城管这几天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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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濠滨里的一帖子这样形象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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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有点小心酸,不怪通城网红新秀@青春会扯蛋这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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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问题就在城管作为执法者怎么沦落为此等待遇,同样穿着制服的,城管待遇就不如交警,交警就不如警察,为啥?因为城管是管摊的摆放的,交警是管理交通工具的,警察就是管你人的。所以,得出一个结论:这个世界是现实的,而且很现实。个个都是精得要命的理性经济人。

回到正题,讨论一下城管这锅背还是不背


关于取缔流动烧烤摊这个话题,应该是每到夏季就开始热议的事儿,跟龙虾季这档子爱恨情仇事儿也是差不过的在聊着:

流动烧烤摊儿,存在先天的不足,后天不懂调理,也是可怜的娃

流动代表无证经营,归工商

烧烤,烟熏火燎还挺吵,归环保

摊主健康程度也待考量,归卫生

所以,单靠城管一家来管理他的占位问题,难以直达病灶。可是如果工商、环保和卫生部门一起上,貌似挺合理。可是这个对有经营超所的店家那是有震慑力的,对于流动摊那就是隔靴瘙痒,整治一片晴朗,治后回潮严重。不是这些部门不作为,是因为24小时蹲守才有效,我记得城东城管前段时间被点名,说是要求城管队员凌晨4点来上班,因为这里有摊贩。想想看似有理,可是如果断绝摊贩在这里摆摊的欲望,还用得着点名城管凌晨就来上班吗?用得着大晚上都快11点了城管车还在路边巡逻吗?旁边还有特警车!


城管也好,特警也好,摊贩也好,都是社会机器运行中的一个零部件而已,本身不存在什么愁什么恨。

市民点名城管,从我本身认为也并非针对城管群体,也是热心市民想要城市秩序运行,对于城管未能取缔流动烧烤摊的一种恨铁不成钢,但是真正取缔流动烧烤摊的人是谁,直达病灶的人又在何处,我们应该真正思考,不管是工商、环保、卫生局还是城管,这些看似是执法部门,但是却是时候执法而已,砍得掉一时尾巴,却打不到七寸(流动摊点的七寸在买方,如果我们自觉抵制流动摊点货物,选择正规店商,也就无序点名谁来整治了,让这些执法部门专心管理监管正规店商于整个城市治理才是真正的合理人力资源配置)。

所以,流动烧烤摊撤不掉,这锅不是城管一个人就能背的起来的,得靠全社会的一起。


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8-19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西湖切中要害!就拿红星路上的烧烤来说,楼上居民苦不堪言,可没人敢出来,是个客观现实吧?光打12345投诉、光城管管有用?不能说一点无用,效果寥寥而已。为啥?因为小区就有很多人去吃。。。。。。。还是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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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8-19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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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8-19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执法难 管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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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8-19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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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8-19 12:2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无法执法
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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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3-20 21:07
  • 签到天数: 99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8-19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背不背,要看你是附近的住户,还是摆摊的和吃烧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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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8-19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说得挺有道理,体制缺陷,城管行政手段缺少,商户素质不高,其余职能部门监管不够都是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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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6-8-20 01:0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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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6-8-20 05:3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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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8-20 0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湖南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城管是个既代表政府又不代表政府,既有很大的权又没有权的怪物。是用来对付政府对付不了的老百姓的合法又不合法的组织。是公务方面的“临时工”。
    公务员做到名副其实,按照党的宗旨和《宪法》原则为老百姓服务,根本就不需要城管这个怪物。例如,解决那些下岗个人、无业市民的生计问题,有组织地在规定地区摆便民摊点,农民卖农产品也有地方,那么就不会有群众与公务员的对立。根本不会发生火灾,就无需要庞大的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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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8-21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城管是个什么?没有执法权,更没有私自扣押别人东西的权利,所以,城管被打,只能说活该。城管主要是以劝解为主,跟老百姓动手,坚决不答应。所以说,如果做不了劝解的活,那就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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