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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卤菜中非法添加亚硝酸盐 南通三被告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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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0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亚硝酸盐主要指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早在2012年,国家就规定,酒店,大排档,小吃店等餐饮服务单位不允许使用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河南人田某为了赚取利润,在自己店里将 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以及亚硝酸钠出售给两家卤菜店。昨天上午,田某及两家卤菜店店主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在港闸区法院接受审理。
  被告人田某经营一家调味品批发部。2015年7月,被告人卢某从田某店里购进三桶小蘑菇,同时购进了100千克“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用以腌泡小蘑菇。随后,卢某将加工的40KG小蘑菇出售给他人食用。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盐业产品质量检验站对从卢某处查获的饲料添加剂氯化钠进行抽样检验为不合格。腌泡小蘑菇塑料桶内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每公斤含有0.1毫克亚硝酸盐。
  2015年8月底,被告人刘某在田某处购买“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两袋,用来加工卤制的猪头肉出售。
  2015年,刘某还购买“精制工业盐”腌制生猪头和猪大肠出售。经鉴定,这种“精制工业盐”也含有亚硝酸盐。
  检察机关认为,三名被告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应当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港闸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来源:江海明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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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奸商  发表于 2016-8-10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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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0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阿弥陀佛,作死啊,猪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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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8-10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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